安徽省明光市居民郭某与赵某(已故)共生育三个女儿,即长女赵-梅(1992年7月去世),次女赵-丽,三女赵-香。赵-梅与陈*河于1991年8月12日生育一子,即陈*义。1997年10月31日,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位于明光市苏巷镇苏焦路047号面积为145.95平方米的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发有明房产字第00084号房屋所有权证。1999年6月赵某去世,2003年9月15日,赵-丽、赵-香、郭某三人签订房屋继承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兹有赵某房屋一处,建筑面积145.95平方米……。该房的合法继承人三人,即郭某、赵-丽、赵-香,现经商定该房产由赵-丽继承,郭某、赵-香自愿放弃继承权。2003年10月9日,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依据赵-丽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明房产字第00084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继承协议书等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向赵-丽颁发明房权证2003第00014032号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8月4日,郭某以明光市苏巷镇苏焦路047号房产应为郭某与赵某夫妻共同财产,赵某的遗产只应占二分之一,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不应将全部房产确认为遗产,向赵-丽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且赵某有三个女儿,长女赵-梅已去世,但赵-梅有一子陈*义,应作为代位继承人,参与继承赵某的遗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明房权证2003第00014032号房屋所有权证。赵-丽及其丈夫朱-喆、赵-香、陈*义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第三人赵-丽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均未提及第三人陈*义,而陈*义对赵某的遗产(房屋)有代位继承权,故,赵-丽所提供的登记材料不真实,且将明房产字第00084号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房产全部按赵某遗产处理证据尚不充分,因此,被告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依据赵-丽提供的材料进行登记,其登记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撤销其颁发给赵-丽的房屋所有权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
股权确认纠纷案件关键证据解析
283人看过
-
房产纠纷如何打房产确权官司解析
500人看过
-
房屋部分所有权确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82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的相关分析
286人看过
-
关于房屋产权问题,有产权纠纷的房子能过户吗
93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分析
297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析产房屋纠纷案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3感谢楼上律师的回答。 还有一点需要请教一下,如果确定是共有,这个房屋如果是作价分割是按照拆迁时的房价,还是按照当前房价? 房屋的来源是:当时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公房,由承租人每月支付房费,97年当时是拆迁按照户口分配,由于承租人的姐姐与承租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 这个纠纷归根到底还是拆迁时候产生的纠纷。就是不知道现在根据什么方式来析产。
-
同村购买房屋确权纠纷如何处理?能分析下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已经明确如实告知买方房子的质量情况,买方据此得到优惠价格。房子过户后,买方又以此对卖方主张赔偿责任的,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那么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第三,卖方已经把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中介,但中介基于促成交易的考虑而没有如实告知买方的。那么买方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
有关债权案例分析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2(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
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例及案例分析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06胡女士在大拇指广场租了一间20平柜台位作为美甲生意用,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三个月为一期,三个月付一次,押金为贰万元整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需至少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如果合同期未满,胡女士临时解约的,赔偿当月房租给出租方。”胡女士把房租及其押金交给上家,并写了收条,房租及押金由上家交给出租方。 现因为胡女士家中有事,想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通知,出租方不愿意退押金,并要
-
怎样区分产权纠纷和房屋产权纠纷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侵权指的是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一般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情节严重同时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