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伤残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2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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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的身体状况判定为二级残疾,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应保留与其的有效劳动关系并协助退出现役工作岗位。
如有违反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两倍,以货币形式向受害员工支付赔偿费用。
同时,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的长短,每满一年即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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