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过程有事故发生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1:21:53 431 人看过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根据转包的概念,转包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转包后,在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必须有法律定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2023-06-25
    223人看过
  • 私下转让车辆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私下转让车辆,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应当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车辆过不了户如何处理汽车未过户,则在法律上来说还是属于行驶证主人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
    2023-06-21
    106人看过
  • 车辆转手不过户发生事故要赔偿
    2014年6月20日,未成年人何某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与客车相撞,致其后座其中一名乘员陈某死亡。该案摩托车是前手卖家茅某在长期未年检的情况下卖给丁某,后丁某未经年检又卖给何某,三方均未办理过户手续。陈某近亲属起诉要求何某及其父母、茅某及丁某、客车车主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张家港法院审理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赔偿金额应先由客车所投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死者陈某明知何某饮酒驾车仍乘坐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定由其自负10%责任;何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未经年检的车辆造成本案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故承担90%的赔偿;茅某将未年检车辆卖给丁某,丁某买后未经年检又卖给何某。法院认为,无故不参加年检的机动车属于广义上的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因茅某、丁某均不能举证摩托车转让时不存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形,遂判决由茅某、丁某
    2023-04-23
    412人看过
  • 承包方转包工程给个人发生伤亡事故不能逃避责任
    2010年7月,某建筑公司承包施工一住宅小区,因工程任务紧张,其施工队长又把道路硬化工程转包给了包工头张某。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规定张某带领其工人负责小区的道路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物纠纷均由张某负责。2011年7月,在施工过程中,李某被碎石机打断右手食指。出院后,李某要求按工伤赔偿,遭到张某的拒绝,李某随即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张某的施工队及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确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委审理查明:张某是名农民,带领本村剩余劳动力承接一些小的建筑工程,没有任何资质。李某是其招用的一名建筑小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在工作时间受伤,符合申报工伤的条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上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
    2023-04-25
    76人看过
  • 外包工程发生生产事故,承包单位如何担责
    实践中,由于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不闻不问,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类似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无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如何划分,作为发包单位、出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统一协调、管理。这是其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
    2023-04-07
    490人看过
  • 发生带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怎么办
    发生带有刑事责任的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委托律师积极申请取保候审,因为医疗事故罪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二)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三)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谁承担责任?第一,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不论是在国家医疗机构发生还是在私人医疗
    2023-04-03
    3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转弯发生事故是全责么
    一、交通事故转弯发生事故是全责么转弯车让直行车辆先行这是安全法明确规定的,路权原则,如果无法证实直行车辆存在严重的违法过错且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转弯车全责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现实事故认定中除却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以外,认定时候往往会考虑“安全原则”,那么直行车怎样都会背上个未确保安全规范驾驶的过错,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是类似于严重超过路段限速的车速,也有认定同等责任的情况。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3、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
    2023-05-06
    68人看过
  • 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划分?
    一、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划分?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如下:保险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承保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在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在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装卸过程发生事故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并不会产生大量的律师费,而
    2023-05-20
    222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怎么办?(一)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
    2024-01-20
    343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过来协商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过来协商怎么办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对方没事不出院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没事但是不出院的,当事人可以询问医生之后让医生出具其已经不需要住院的证明,拒绝支付之后的住院费,或者可以找交警调解,让对方出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
    2024-01-28
    489人看过
  • 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怎么办?
    1、工伤认定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工伤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劳动保障行政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
    2024-02-02
    295人看过
  • 过程中合同发生困难怎么办?
    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一、依裁判变更的情形依裁判变更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最终是否变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决定。根
    2023-06-20
    94人看过
  • 左转转小弯发生交通事故
    左转车要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一、交通事故报警条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二、道路交通事故陈述材料要点交通事故陈述材料要写明当事人自己的个人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
    2023-03-17
    355人看过
  • 转包工程出了事故怎么分责任
    建筑单位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施工,出现安全事故,还是原来建筑公司的责任;所以原来的单位还是要对个人的工程队加强安全教育,不能说工程转包出去,就和单位没有关系了。一、国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工程承包有这些规定,具体如下:建筑口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发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承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承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但是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得肢解成几个部分并承包给几个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
    2023-02-27
    46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
      1、事故发生后,及时治疗并保存就诊票据及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2、向用人单位索赔可以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基于侵权事实直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工伤赔偿标准更有利于劳动者,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有劳动合同,劳动者或近亲属可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作为受伤的劳动者如果要获得相对较高的工伤赔偿就必须
    • 转包工程给第三方发生事故谁负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6
      在本案中,你是出包方,包工头是承包方,此案的关键是确定包工头将项目转包给带班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转包,如是,带班作为承包方须对其承包行为负责,而包工头在未经你同意情况下转包,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其承担,你无须负责。但如果确定带班是包工头聘请的人或是其帮工,则带班可以向包工头跟你要求连带赔偿,但你在赔偿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 左转弯发生事故包头知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0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在挪离事故现场的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司机在发生事故后应打开双蹦灯,挪车时应将双蹦灯转换成右转向灯。其他车辆见到前方事故后,应自觉放慢车速,并避让正在挪移的事故车辆。因为前方有事故,后方车辆车速肯定快不起来,后方车一旦碰到正在挪的车,一定要采取避让措施,否则出了事故,不避让事故车辆的车需要负全部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事故车辆开不了了,需要司机推向路边,此时后面的车更应该避让。
    • 建房过程中发生人生事故与有什么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0
      如果施工者无资质,房主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