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41:50 387 人看过

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误诊要承担法律责任:

1.医院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

2.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不全面,没有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没有密切观察,没有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医生误诊患者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有人说打医疗官司就是打病历,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医院反复培训规范病历书写也就是基于此理论。可实际上临床医生并不买账,特别是外科医生,就专注于做手术,病历草草几句就完事,医嘱也都下得乱七八糟的,手术同意书基本都是模板,很少病情告知并签字。甚至有的医生把患者的性别都写错了,查房记录不知道是从哪里拷贝来的,错字连篇,和患者实际情况根本对不上。待到出现问题,患者家属把病历复印封存了,最重要的证据被保全了,很难再有什么有利的改动了。

第二个就是尸检报告,对于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死亡病例最重要。有些患者死亡比较突然,或是原因不是很明确,患者家属一般会一口咬定治死的。这时候,医生应取出一份尸检同意书,和患者家属明确交代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尸检。尸检报告并不见得是医方的有利证据,最后检出医方误诊误治的病例也不在少数。但是这个流程一定要有,因为这个是患方的权利,医疗机构有义务提示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11月18日京高法发(2010)第400号)明确指出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一般的做法是,死亡患者家属不在尸检同意书上签署意见,就不开具死亡证明,无论是否对死亡原因有异议。

另外,对于针对医师资格、开展诊疗项目的合法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疑,医师资质证明、诊疗项目备案、药厂提供的质检报告、医疗器械合格证等就是重要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误诊相关文章
  • 有关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有哪些?
    依照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可以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2023-08-04
    406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相关规定
    一、职业病诊断的法律依据1、《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3、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4、110项职业病诊断标准十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二、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诊断医师(一)法定机构(二)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具备的条件1.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3.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5.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6.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7.经培训、考核合格三、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原则《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四、职业病诊断的主要程序(一)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作业场所历年职业卫生监测资料;5.接尘者应提交系列
    2023-04-22
    468人看过
  • 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qot;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qot;根据这一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里所说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时,在当事人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即作出判决。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仅应提供其作出导致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而且还应当出庭对自己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根据进行解释和答辩。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后,被告仍不到庭,可视为其放弃了在法庭上行使答辩的权利,要承担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以上是关于对被告进行缺席判决须符合什么条件问题的解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
    2023-08-04
    230人看过
  •  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不应受到行政处罚:1. 年龄未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 年龄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3. 神志不清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 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不应受到行政处罚:1.年龄未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年龄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3.神志不清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被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神 志 不 清 或 者 不 能 辨
    2023-09-12
    293人看过
  • 确定工伤误工日期的相关法规
    一、确定工伤误工日期的相关法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二、误工费包含项目有哪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
    2023-11-29
    199人看过
  • 私人诊所做人流犯罪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私人诊所做人流是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即为他人做人流手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果是通过终止妊娠或摘取宫内节育器的方式做人流,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人诊所做人流犯罪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12-10
    430人看过
  • 医院医生误诊相关部门的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医疗纠纷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医疗纠纷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医疗纠纷管理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
    2023-06-23
    87人看过
  • 法律如何界定误诊呢
    法律综合知识
    法律对误诊的界定包括无过失的误诊和有过失的误诊,无过失的误诊包括对特殊少见病、疑难病的诊断,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的限制等,有过失的误诊包括忽视病史,忽视必要的鉴别诊断等。一、法律如何界定误诊法律对误诊的界定:1.无过失的误诊误治(1)疾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其发生、发展,演变过程未显现;(2)疾病成因未知,缺乏有效的诊疗手段;(3)特殊少见病、疑难病难于及时明确诊断;(4)技术水平、设备条件的限制;(5)患者个体差异;患者及家属隐瞒重要病史或不执行医嘱进行相关辅助检查。2.有过失的误诊误治:(1)病史采集草率,忽视相关病史采集;(2)体格检查不认真,遗漏重要阳性体征;(3)忽视必要的鉴别诊断;(4)不认真、不及时解读相关辅助检查结果;(5)盲目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或上级医生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诊断不明,疗效不理想病例,不请会诊;(6)不钻研业务,技术水平低下,对应该而且可以认识的疾病不认识。二、
    2022-07-30
    410人看过
  • 相邻关系定义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对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房地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生产有利、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房地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和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房地产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尊重自然流向。相邻关系的法律实质是什么相邻关系是以相邻不动产为媒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相邻权是法定相邻关系的内容要素之一,它与相邻关系因各具独特的内涵而界限清晰。相邻关系与地役权也不是同一位阶的概念,学界所述二者的区别,实际上是德国分别立法模式下法定相邻权与意定地役权之区别。对于相邻关系的本质认识,法定地役权说、所有权扩张与限制说各持一端,均有不足之处,而采取所有权权能变更说较为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23-07-07
    108人看过
  • 生育权的法律相关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公民有生育自由”的规定:重在显示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非法的干预。虽然男女都有生育权但是,公民行使该项权利,仍需遵守法律设定的方式和界限,其中,夫妻双方的合意尤应被理解为生育权积极行使的必要条件之一。众所周知,由于生理原因,生育的责任和风险都是由女方来承担的,女方在怀孕、妊娠、分娩、抚育子女的过程中,较男方更多地承担了风险和责任,而男方行使生育权无需承受孕育过程中的种种痛苦与不便,在抚养、教育子女过程中一般也比女方付出较少,由于在实现生育权时女方付出的成本高于男方,当双方就生育问题产生不同意见甚至是冲突的时候,那么优先保护女性的生育权则是必要的了。法律理应优先尊重女方生育与否的意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这一规定当中,可以认为法律赋予了我国妇女有
    2024-01-25
    1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决定有误能否更改,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有误能否更改申请人认为工伤认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者诉讼认定工伤认定有错误的,会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认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
    2023-04-19
    358人看过
  •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个人信息涉及两大主体,一方是个人信息主体,另一方是信息处理主体。二者既是对立的双方,又是共享数据利益的双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这两方面主体出发,划分二者权利义务。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了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包括:(1)查阅复制权;(2)请求更正权;(3)请求删除权。从传统民法的视角看,这些权利均为请求权。其中查阅复制权是后两项权利的基础,如果不能查阅、复
    2023-08-17
    159人看过
  • 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一、行政案件二审结束被告不服怎么办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
    2023-06-24
    220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规定误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法典如何规定误诊属于误诊的情形是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若是患者因此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院误诊中的免责情况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
    2023-07-15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诊
    词条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

    #误诊
    相关咨询
    • 医生误诊该负什么责任,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30
      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1、医疗事故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责任。《刑法》中有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医生误诊误误诊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3
      1、若医生发生误诊的行为,则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有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误诊和医疗事故是如何界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20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误诊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如果医生诊疗过程中没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或者误诊行为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那么误诊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 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计算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 关于误工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所需材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30
      需要提交做误工司法鉴定的材料包括: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具体来说,需要提供收入状况证据,包括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内的收入状况证明,如前三年数据)。如果没有固定收入,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此外,工作单位还可以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如果需要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温馨提示,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可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