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可以取消劳务派遣的法律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3 02:17:12 220 人看过

一、何时可以取消劳务派遣的法律要求

劳务派遣合同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时候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

7.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

三、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决定的。劳务派遣工如果违法解除合同给派遣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按单位的实际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派遣单位违法与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赔偿派遣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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