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相应的处罚规定为: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一、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构成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判刑吗?
构成犯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可能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绑架的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好等。
三、犯了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被拐卖妇女罪解救的阻碍因素是什么?
297人看过
-
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及阻碍解救问题
393人看过
-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138人看过
-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被拐卖妇女可以判缓刑吗
267人看过
-
量刑标准细分: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不同情形
454人看过
-
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定义、量刑】
396人看过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解为拐卖妇女罪与拐卖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更多>
-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司法解释如何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61、一般人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对其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关于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6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么情况下会阻碍其正常解救被拐卖妇女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07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
什么是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阻碍解救的犯罪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9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也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障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和儿童。 第三,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人员,他们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必须直接故意。
-
《刑法》对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具体判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7阻碍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负有救援责任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阻碍有关部门和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2、利用职务之便,向拐卖、绑架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阻碍救援工作正常进行;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