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9:22:14 235 人看过

一、2020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三、物业管理费应如何收取

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3年11月13日颁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2、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武汉物业管理:交房未入住一年物业费七折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获悉,数易其稿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将在本月22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表决。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松主持会议。据了解,最新版本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与此前的《条例(草案修改三稿)》相比,作了l0多处修改。其中,备受关注的房屋交付使用前后物业服务费用问题—直争议较大。记者了解到,即将表决的《条例(草案)》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70%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此外,即将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武汉市实施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刘龙成、吕金芝、肖常谷、郑永新、彭志
    2023-06-10
    457人看过
  • 武汉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根据《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第三条劳动行政部门主管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必须具备《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第五条个人、区属及其以下单位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由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经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发给《许可证》;其他单位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许可证》。开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第六条《许可证》于每年第一季度年检。职业介绍机构应持《许可证》正本、副本和介绍上年度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到原发证机关审检。禁止转借、转让、涂
    2023-06-10
    60人看过
  • 武汉市禁毒条例[已被修正]
    发文单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7-9-28执行日期:1997-9-28失效日期:2002-6-26第一条为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违法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禁毒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本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查缉与防范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协调本辖区的禁毒工作。公安机关是禁毒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第六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2023-04-24
    166人看过
  • 武汉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1、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安全合法的状态下正常使用。并通过规范科学的使用,充分发挥房屋及其设备的最大功效。2、提供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辖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绿化、幽雅的生活环境。3、卫生管理。定期及时清扫所管辖区内的卫生,为住户提供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4、治安管理。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进行安全有效管理,保障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制定并完善相关的防盗措施。5、车辆疏导管理。对小区内的主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实行严格的控制管理。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提供水、电、煤气、暖气、快递、通讯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办,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8、提供多种生活服务。一、物业管理有哪些类型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2023-03-26
    128人看过
  • 武汉物业管理费收取原则是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一、物业管理
    2023-04-01
    352人看过
  • 湖北省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
    发布部门:湖北省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9年10月11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ぉ第一条为了建立社会法律保障制度,保障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益,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减收、免收服务费用的制度。本条例所称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咨询机构。第三条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应当按照本条
    2023-04-24
    498人看过
  • 武汉市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原文)
    武汉市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跨本市和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市从业人员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全市统筹。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暂由本区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第四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其下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开发区的工伤保险事务。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5-29
    264人看过
  • 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按本规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市和市郊区县土地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主管部门。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新征地或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应持外经部门有关批准文件,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用地申请,并向土地管理局缴纳预约金。预约金可以抵交应付款,不予返还。第五条对外商投资企业新征地或旧城改造项目用地申请,土地管理局应在三十日内给予批准或回复,并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
    2023-06-13
    341人看过
  • 武汉市招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适用本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用人单位可依法自主确定招用人员的时间、方式、条件和数量。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实行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并做到先培训、后就业。第四条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各自行政区域内所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劳动行政部门应及时掌握劳动力资源和用工需求信息,并公开发布,同时在劳动力市场设立窗口,统一办理申报、招收录用等手续,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服务。企业再就业服务机构应派员深入劳动力市场,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帮助本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含新建单位在筹建期间招用人员),应
    2023-06-10
    255人看过
  • 武汉市求职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者求职登记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根据《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要求的劳动者,应进入劳动力市场择业求职。劳动者进入人才市场择业求职,按人才市场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本市城镇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应持《劳动手册》和有关证件,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劳动手册》的发放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外来劳动者进入本市城区求职,应持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签发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凭《外来人员就业证》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第五条境外人员进入本市劳动力市场求职,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和《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办理求职登记手续。第六条择业求职的劳动者,应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或专业技术
    2023-06-10
    355人看过
  • 新规定:武汉市电瓶车管理
    武汉电动车2020年新规为新增19条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示范道路。非机动车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理念以科学、合理为宗旨。避免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翻越护栏、不佩戴安全防护等行为出现。2021年1月至2月将进行电动车的集中管理,采取严格处罚措施,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2021年3月,相关部门会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扩大严管示范范围。武汉电瓶车上牌新规求答案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法律依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一)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二)加装、改装车
    2023-07-01
    201人看过
  • 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本条例所称预防职务犯罪,是指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第三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行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检察机关指导、监督、协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第五条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采取下列方式开展预防工作:(一)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指导建立社会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二)调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规律及其原因,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三
    2023-06-11
    248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费征收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收取的规定为物业服务收费遵循的是合理、公开以及服务与收费水平相吻合的原则。根据不同物业具有的不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的收取金额。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荣成出台物业管理办法物业代收费业主免手续费2日,记者从荣成市了解到,经过修改和补充,自11月1日起,新版的《荣成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1998年10月12日发布的《荣成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据了解,《荣成市物业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荣成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共分七章、九十一条,对新建物业及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及
    2023-07-01
    325人看过
  • 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部位)的色彩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各规划分局按照规定权限承办建筑项目色彩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四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基色调、辅助色调和点缀色调应按照《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规定,根据建筑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本市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并与周边建筑以及城市环境色彩相协调。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根据《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2023-06-10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武汉物业管理费怎么计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9
      在武汉,物业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具体到我们日常看的见的服务而言,主要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小区的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物业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具体的物业服务成本的构成要素包括一下几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
    • 武汉物业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8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
    • 武汉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28
      我国法律规定上有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1、一级收费标准:2.0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2、二级收费标准:1.7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1.5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4、四
    • 武汉商品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6
      收取费用的标准我们国家分为了四个等级,其分别是一级收费标准、二级收费标准、三级收费标准、四级收费标准。每个等级对应的服务和价格都是不一样的,首先我们不说服务就说价格,一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元,不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一平方、三级收费标准为0.45元一平方、四级收费标准为0.35元平方。根据小区居住人的多少。小区的大小来定义小区每户人缴纳的费用多少
    • 武汉市规划管理规定第64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7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应当不大于400米,次干路、支路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应当不大于250米;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