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承包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0:54:11 392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是属于较为特别的法人组织,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是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的方式有哪些
    (1)仅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由合作社统一对外出租,取得的收益按股分配。由于只有土地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折价。(2)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后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参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的原则一般是按近三年的平均亩净收益与剩余承包期的乘积。农业规模经营的收益高,风险也高。合作社与承租者签订出租协议时,应当明确租金支付周期和方式,以避免承租者出现亏损无法支付租金为成员带来的收益风险。合作社可以向承租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保护耕地质量不因承租者经营行为受到影响,还应当商定收取耕地质量保护费或者复耕费。一、土地入股的具体情况认定1、土地入股范围有两类(1)以行政村为范围,以村或组为单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村为单位组建的有的还在各组设立分社。(2)跨行政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即打破村、组界限组建合作社,吸收邻近村农民土地入股。2、经营方式有三类(1)合作社只发挥流
    2023-02-22
    51人看过
  • 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具体情况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其内容不能由当事人通过承包合同任意创设,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权利完全是物权性质的权利。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的支配性,其保护带有明显的物权特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其保护带有物权的性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
    2024-02-03
    47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这些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这几种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1.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
    2023-06-27
    407人看过
  • 农民承包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吗
    农村的承包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一、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哪一年实施的1980年。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二、土地承包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土地承包制第一轮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三、乡下道路两边栽树违法吗基本农田上面种树是违法的。国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通过《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确认。《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
    2023-06-22
    27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农村承包土地被霸占数年的情况
    一、如何应对农村承包土地被霸占数年的情况应对农村承包土地被霸占数年情况的方式如下: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承包地被强占的诉讼时效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
    2023-09-22
    210人看过
  •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规定,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除法律规定之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农户承包地和调整承包地。对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承包地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妥善处理好因土地征占而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整,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问题。对二轮土地承包中存在的个别承包政策不落实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予以纠正,重点保护妇女、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现役义务兵、大中专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土地承包权益;对女儿出嫁、老年人去世等人口减少后将其承包地收回的错误做法应予以纠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严肃查处恶意多占承
    2023-03-03
    3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农民的土地被收回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
    2024-04-28
    328人看过
  • 霸占农村承包土地数年如何追回农民的土地
    一、霸占农村承包土地数年如何追回农民的土地霸占农村承包土地数年按照如下方式追回农民的土地: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二、如何编写一份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编写一份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2.转让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3.流转土地用途;4.转让价款;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违约责任等。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属于什么案件如果是权属争议,则属于行政案件;如果是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那么就是民事案件。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1.承包合同纠纷;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
    2023-09-21
    1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2023-07-05
    186人看过
  • 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可以继承吗?
    不能够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扩展资料: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
    2023-04-29
    99人看过
  • 农民的土地归谁所有,农民的土地承包年限规定是什么
    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年限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不等,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不等,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长。一、农民的土地归谁所有农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农民的土地承包年限规定是什么农民的土地承包年限规定是: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2023-06-05
    4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承包,农民有补贴吗
    律师解答:有。有,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4-27
    260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吗
    一、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吗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承包优先权,是指农村土地发包或流转时,法定或约定优先权人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谁有优先权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在同等的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
    2023-07-29
    429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土地需要交钱吗
    一、农民承包土地需要交钱吗农民承包土地需要交钱,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家庭承包以外的)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二、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规定,先由当地土地的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3、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
    2024-01-19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怎么承包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农村土地的承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两者承包农村土地在程序上有不同的要求。《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
    • 合作社承包一年土地账务处理是什么情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土地,是指地球表层的陆地部分及其以上、以下一定幅度空间范围内的全部环境要素,以及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活动作用于空间的某些结果所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土地是由地球陆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围内的岩石、矿藏、土壤、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关于合作社承包一年土地账务处理这个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调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有三种情况农村承包地是可以调整的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也就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互换地块的!由于互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是允许的。 当然农民朋友们互换地块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防止以后征地的时候出现纠纷,万一征地的时候只征了一块地,到底补偿款给谁呢?有了合同就没有争议了! 第二种情况,农村有机动地的 农村的机
    • 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3
      可以参照的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格式: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经过 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由xx村民委员会组织,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xx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法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就土地入股事宜签订协议
    • 农民承包土地可以作为土地承包人的遗赠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5
      1、受让人可以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承包期内的权益归受让人所有,如果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农民承包的土地能不能遗赠的问题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