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免责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5:22:17 456 人看过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但免责事项不得违背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可见,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减轻自己的部分责任,但不能免除自己的一切责任,否则该条款无效。

在我国的物业管理实践过程中,凡有如下情况的属无效行为:

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无权签署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违法,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因为受到欺诈或胁迫而作出了不真实的订立合同的行为,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合同内容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上述情况,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一、物业服务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一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划分。

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二)二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

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桶内垃圾不外露;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每2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3日擦抹1次。

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2周擦抹1次,无积尘。灯具每半年除尘1次;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1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1次。侯梯厅墙面每2周清洁1次;电梯轿箱每日擦拭1次,巡视2次,目视无污迹;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视检查2次,无垃圾杂物;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时清洁;宣传栏每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半年清洁1次;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三)三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

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桶内垃圾不外露。垃圾桶内套用垃圾袋;使用专用保洁车清运垃圾。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3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3次,每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抹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上海保洁公司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1次,无积尘。

灯具每季除尘1次;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2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2次。侯梯厅墙面每周清洁1次;电梯轿箱每日擦拭2次,巡视3次,目视无污迹;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2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日巡视检查1次,无垃圾杂物;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季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时清洁;宣传栏每周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季度清洁1次;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二、物业服务合同诉讼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地管辖,如果无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砸车,物业服务企业能举证免责吗?
    物业方面是没有直接责任,但是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需要物业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法律责任,我国主要遵循公平责任原则。一方面,公平责任原则保护了受害人被高空坠物砸伤砸死,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只能认命,显然不公平,不符合民众对法律的期望。另一方面,该原则要求社区居民对其他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找不到责任人时,共同负责,有助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也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的发生。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高空坠物砸车当然是可以报警的。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即可。注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并及时与责任人协商处理。若协商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
    2023-07-21
    408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责任:与业主签订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需要公布。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物业服务合同;(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怎么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欠缴物业费,造成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催告业主尽快交纳,否则物业公司在多次书面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物业服务费,经法院审理认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情形下欠缴物业费,法院会判决要求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判决生效之后如果业主依然拒不履行债务,物业公司还可以选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2023-07-03
    451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分类
    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
    2023-02-07
    110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下: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怎
    2024-01-10
    82人看过
  • 教你签《物业服务合同》
    随着《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已实施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由于现在专业分工的细化,出现了专门提供某一项服务的物业公司,所以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
    2023-06-09
    431人看过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告知义务
    一、关于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之演变。1、原《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2000年1月21日所作的法研[2000]5号《关于对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的答复》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被保险人注意外,还应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者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使投保人明了该免责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3、2009年修订后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
    2023-04-15
    352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原则以及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的吗?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有什么?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依据如下:1.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2.合同自愿(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自由)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合同的实质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4.诚实信用原则又叫诚信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备案吗?物业服
    2023-06-21
    45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变更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
    一、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变更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在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之后,可能会由于业主的其他要求或环境的变化,导致合部分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此时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要具备以下要件:1.已存在合同关系基础。合同的变更必须建立在已有合同基础之上,否则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2.具有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产生。3.具备法定形式合同的变更。应当从形式和实质上符合法律规定。4.非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非实质性条款是指不会导致原合同关系破灭和新合同关系产生的合同条款,即除合同标的之外的其他条款。二、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如下:1.协商一致性。即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原有合同基础之上达成新的的
    2022-07-10
    38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谁,关于物业服务合同有何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小区迟迟不能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成立业主大会后,则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小区具有一定管理职能,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代行
    2023-05-07
    61人看过
  •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的种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的种类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规范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物业服务有前期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
    2024-01-22
    151人看过
  • 物业变更免责条款怎么写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但免责事项不得违背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可见,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减轻自己的部分责任,但不能免除自己的一切责任,否则该条款无效。在我国的物业管理实践过程中,凡有如下情况的属无效行为:(1)物业管理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即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无权签署物业管理合同;(2)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违法,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3)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因为受到欺诈或胁迫而作出了不真实的订立合同的行为,且损害了国家利益;(4)合同内容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上述情况,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怎样是
    2023-06-14
    346人看过
  • 物业服务不是“免费午餐”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于日前公布。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提出诸多新举,颇为引人关注。例如,过半业主同意可解聘物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等等。近年来,随着住房等为代表的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加速,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一环。然而,由于业态发展尚不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关系不睦,有些小区甚至龃龉不断。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如何正确厘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权责利”,不但事关一个小区的稳定和谐,更关系我国住房消费结构升级大计。历史地看,物业服务行业的产生与发展,源于我国住房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改革之前,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能大多由某一单位的行政部门完成,身份独立的第三方物业服务者,基本上不存在。改革以来,大多数人们不再居住在单位的小区里,自购商品房渐成住房市场主流,大量的物业服务诉求,使身份独立的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应时而生。可以
    2023-06-10
    409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后合同义务
    一、物业服务人的后合同义务的内容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或者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60日通知。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
    2024-01-07
    16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以及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的过错造成,按照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支付物业费,另外一种是由业主方的过错造成,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一、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处理方法: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物业服务企业已提供物业服务的,如合同无效主要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的过错造成,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指导价计算物业费。但双方约定的物业费低于该指导价的,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如合同无效主要是由业主方的过错造成,可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吗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业主要交物业费。业主不能以物业公司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
    2023-07-26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可以约定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作出了示范性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的保洁;(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五)车辆的停放管理;(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5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公司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必须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1)合同当事人房地产服务合同当事人是建设部门和房地产服务企业,其中建设部门和房地产服务企业一般是法人组织。(二)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三)服务内容和质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共享部和共享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
    • 物业服务合同怎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0
      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物业的基本情况;(三)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四)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六)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和使用;(七)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应当事先经业主大会审查同意,但业主大会已授权业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服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8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约束 [核心提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的物权效力。业主概括承受了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属于“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此处的第三人是指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有物业服务法律制度设计为依据。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有关于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束的合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不是合同
    • 想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免责会有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7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