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22:20 480 人看过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是指经市场登记注册,若干经营者集中、独立进行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现货交易的固定场所(以下简称市场)。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兴建、管理市场以及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和服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以经营粮、油、肉、蛋、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为主的零售市场,应当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六条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市场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各有关行业协会的指导。

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各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对市场内经营者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制定行业自律制度,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市场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并纳入商业布局建设规划,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关联法规:

第九条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配套,活跃流通,促进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第十条经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市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城镇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做到同时建设,及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纳入规划的市场用地、建筑、设施等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设立市场不得租碍交通,不得破坏市容环境,不得侵占、损坏公用设施。

第十三条未经市人民政府划定,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和国家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的周边地区,不得建设市场。

第三章市场的登记注册

第十四条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兴建市场。

第十五条兴建市场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市场登记注册;联合兴建市场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联建各方共同申请或者委托其中一方申请市场登记注册。

未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不得兴建市场或者组织摊群交易。

第十六条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集中相关文章
  • 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于2006年7月6日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06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由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27日银川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鲜食品生产经营
    2023-06-07
    290人看过
  • 2023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亮点解读
    3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决定并即时生效,标志着中央提出的“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北京正式落地。新条例不仅作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原则性修改,还对两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婚假、生育假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新规定。三种情况可以生三孩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确定为基本国策,到本世纪初人口计生法明确“双独两孩”,2013年起各地陆续放开“单独两孩”,再到2015年中央提出“全面两孩”,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随着老龄化进程在不断调整。本次修改最根本的变化,是将过去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调整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与此相应,原条例规定的九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况就变成了常态。新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今后生育第二个孩子,和过去生第
    2023-05-03
    254人看过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加强对市场监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召开2008年度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尹成基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以下介绍:一是,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开展了人力资源网络招聘市场调研、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制定和服务机构评级标准制定工作。二是,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放宽港、澳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的准入条件,推进区域性人才开发合作。三是,统筹推进国家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项目。全国共组织3.4万多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2009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四是,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做好干部援疆工作,组织第五、六批援疆干部轮换。围绕中央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北京市生育保险包括哪些资料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包括哪些资料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3、收费票据;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5、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6、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7、结婚证复印件;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2023-05-09
    462人看过
  •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有害作业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推广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工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第六条有害作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2023-05-03
    422人看过
  • 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广场管理,维护广场正常秩序,保护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为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休憩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对公众开放的休闲、娱乐、集会等活动的广场管理。纳入本条例管理范围的广场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对广场的日常管理;城建、园林、城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第四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游览、休憩,维护广场秩序和环境卫生,接受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第五条广场管理组织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维护广场秩序,保证广场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精心养护广场花草树木,保持广场整洁美观。第六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市政公用设施,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损毁广场地面铺装物、喷水设施、凳椅、广场
    2023-04-22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 如果经营者结合后对竞争的秩序产生效果,如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就应受到反垄断法... 更多>

    #经营者集中
    相关咨询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65条的资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9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由于排放未达到标准,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检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将数据传送至市政市容行政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5
      本市应当建立健全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并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卫生、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将餐厨垃圾的排放和流向纳入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城管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运餐厨垃圾车辆的执法检查。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2
      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41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8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活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应当取得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48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政府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