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不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34:46 361 人看过

根据中国法律,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公司的责任。但是,前提是员工需要签署劳动合同,但公司不签署。《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立即与员工补充书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自营职业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自自营职业之日起一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该期间月薪的两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按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前一日。(实施条例第6条第2款)

2。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限内支付劳动者月薪两倍外,还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负全责
    一、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负全责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负全责。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二、劳动合同应约定的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应约定的条款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
    2023-04-25
    452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区别
    本文讲述了签署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将享有相应的法律权益,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文章也提到了劳动合同与不签合同的区别,即主体责任和赔偿责任的不同。在签署劳动合同后,您将享有与公司相应的法律权益。因此,请务必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您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不再是法律关系。但公司仍然具有随时解雇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权力。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才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
    2023-08-26
    92人看过
  • 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
    原告**大厦诉称:韩某在**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2009年6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京东劳仲字[2009]第1327号裁决书,裁决**大厦向韩某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08年5月3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9067.43元。现**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9067.43元,但同意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
    2023-06-01
    244人看过
  •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要负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时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023-02-24
    86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房屋损毁责任由谁负责
    一、合同签订后房屋损毁责任由谁负责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的承担主体一般是实际持有人。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二、房屋纠纷诉讼费谁承担诉讼费由败诉方支付。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三、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民事起诉状
    2023-05-19
    402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负面影响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双倍支付工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签劳动合同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先后签订有代办证明、保密协议,另有申请人处的考勤表,其可作为证据证明申请人确实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尽管申请人在这期间进行过改名,但这不影响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其公司连续进行工作的认知,也不改变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
    2023-07-05
    237人看过
  • 公司未成立劳动合同合同谁负责
    公司还没成立的,劳动合同应该在公司成立后进行劳动合同补签。公司没有成立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公司成立后才会有公章,劳动合同合同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公司未订书面劳动合同支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2023-08-04
    84人看过
  • 分公司负责人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果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劳动合同应该和上级主管单位签订。如果是非国有非集体的公司制企业,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建议由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如果是的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劳动合同合同应由总公司与其签订。总之,不论是什么形态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都应该具有彼此独立的特质,能够完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如果允许企业负责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因为个人权利滥用的牺牲品,同时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无辜背上嫌疑或恶名。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例如,非国有非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由于其本身就是雇主,与企业不形成雇佣关系,因而不可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有效吗?分公司有权订立合同,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也可以由其负责人签名,签名和盖章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分公司不能独
    2023-02-13
    60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时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在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6条原则上规定了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明确了“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一般原则,明确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控制和管理”的强制分配原则,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雇主和雇员分别持有”,雇主应提供“提供具体证据的责任人”和“谁控制管理、谁提供证据”,劳动合同不仅由雇主管理,而且由雇员管理。因此,“谁控制管理,谁提供证据”的强制分配原则不适用于本案。本案应适用“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一般原则。此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几项规定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中,主张建立合同关系并使其生效的一方应就订立合同的事实和合同的效力承担举证责任;要求变更、
    2023-05-07
    148人看过
  •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是什么,我是公司负责人,员工不签合同
    1、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势必对单位造成很多不利的风险:(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劳动者)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3-02
    307人看过
  • 没签订劳动合同医药费谁给
    没签订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做工伤认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
    2023-05-03
    317人看过
  •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补签谁订?
    补签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一、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
    2023-04-04
    479人看过
  • 派遣制劳动合同是谁签订的?
    一、派遣制劳动合同是谁签订的?劳动派遣是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二、劳动派遣的具体流程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用工单位提出要求:用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工需求及标准;2、分析考察:依据用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确定劳务人员招聘方法;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
    2024-02-03
    121人看过
  • 社保代缴劳动合同和谁签订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是第三方代缴,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1、如果社保是其他公司代缴的,那么应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风险就是劳动者辞职时,可能不好到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2、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话,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3、如果想通过再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也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规避的办法:1、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司用人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为员工办理社保费缴纳手续。2、或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人合同。一、被劳务派遣合同期满解除劳务合同如何赔偿1、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2、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
    2023-03-26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如果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哪个负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虽说也是员工自愿不签订的,但是将来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还有保险等方面都会有隐患的,而且如果员工将来提起仲裁,单位败诉的风险非常大(一告一准),而且还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个人建议,不愿意签的员工不用也罢。
    • 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该谁来负责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
    • 签订劳务合同后出现工伤有谁负责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8-23
      签订劳务合同后出现工伤由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
    • 工伤承包合同签订后谁负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2
      承包实际上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当然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责任仍由单位承担。
    • 委托签订合同是由谁来负责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1
      委托合同中,有偿委托的受托人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