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合同无效有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0:32:08 194 人看过

关于村民以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提起的承包合同无效诉讼问题

1、关于合同的表见代理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已明确规定土地发包应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征得村民会议的决议才能发包。即使承包合同发包方由该村负责人签字,且由负责人在合同上加盖该村的印章,但承包方尚未获取发包方出示的证明其发包已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的依据前,不足以让其有理由相信发包方有村民的代理权。因而,承包方的表见代理之辩无法成立。

2、民主议定规则的适法问题。

民主议定规则也即是村民会议议事规则。现有法律中主要有如下规定:《村民委员组织法》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关于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所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的依据。

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9]15号)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作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审理此类案件认定合同效力时应予适用该司法解释。最高院在该司法解释中就承包合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无效请求设定了1年的除斥期间,只要在承包合同签订的一年以内没有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就不能再以此认定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代种调田承包后有哪些归属问题
    农村土地代种、调田、承包后,这块地要归谁?有农民朋友问,我用部分好地换了部分荒地后,土地权归谁?私下调田,还有土地权吗?互相调田有的农户认为,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如果双方能协商维持现状的,可以按现状确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是双方当事人对土地权利义务的互换,一旦双方互换事实成立。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发生了易主。因此,确权时应按互换后的地块进行确权。至于双方是否到农业部门办理互换登记手续,并不影响互换土地的效力。弃耕后要田这些弃耕又要田的农户一般都是经济状况较好、较早迁往城镇的家庭。对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情况进行处置:曾经明确放弃责任田,并向村委
    2023-05-05
    247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限问题在农村
    土地承包期限是为三十年。我国法律规定,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到五十年左右,如果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左右。如果是特别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如果是租赁期限的,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一般是多久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
    2023-07-07
    45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满,附着物处理问题
    根据土地合同的规定,当合同期满时,土地上的附着物应归原所有权人。然而,如果当事人自行增添了附着物,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约定,他们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土地合同的规定,当合同期满时,土地上的附着物应归原所有权人。然而,如果当事人自行增添了附着物,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约定,他们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 地 附 着 物 权 属 纠 纷 处 理 方 法土地附着物权属纠纷处理方法分析土地附着物权属纠纷是指土地附着物权属关系发生争议,当事人就权利义务产生争议,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附着物权属纠纷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及时、公平、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处理方
    2023-09-04
    12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请求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申请仲裁和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包括订立、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土地承包流转发生的纠纷等。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通过协商解决;2.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村(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包括: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
    2022-08-17
    277人看过
  • 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事项: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
    2023-05-05
    386人看过
  • 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考虑哪些问题
    (一)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在以往一些司法实践中,有认为无效的转包合同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但是,这种处理等于变相认可了承包人随意转包工程、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似有不妥。考虑到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其事实上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履约行为,其行为是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约行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其所支出的成本,而对于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含的管理费和利润等则属于非法利益,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予以收缴。实践中,裁判机构也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据实结算工程款,但其裁判宗旨仍应符合“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的原则。(二)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
    2023-06-18
    111人看过
  • 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由于农户自身缺少必要的建筑知识,同时工程承包者大多也未接受专业的知识学习,自建房的工程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1、地基沉降不均匀建筑物的一切重量都是通过基础传递给地基,然后由地基承受,地基的好与坏直接决定着建筑的质量。在农村自建房中的很多房屋的墙体出现裂缝,甚至在建筑整体发生了较大的倾斜,这都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地基不均匀沉降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上部荷载分布不均匀,造成持力层地基土的附加应力不均匀;持力层地基土厚度分布不均匀,造成不同部位土体不均匀压缩。2、建材质量不合格农户自建房建材来源多为小厂或商贩,建材在强度、耐久性、防水等方面得不到保证。有农户买了红砖,放在电动车后备箱中,送去检测的完整实心红砖,经过一路颠簸,,红砖已被震成两半。室内装饰材料更令人堪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农村的室内污染检测控制力量薄弱等,使室内环境污染隐患重
    2023-05-02
    277人看过
  • 农村地基纠纷问题有哪些
    一、农村地基纠纷问题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二、宅基地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是正确的宅基地拆迁纠纷按照如下方式处理是正确的: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2023-11-02
    426人看过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农业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提起仲裁的情况,如果合同当中没有约定可以提起仲裁的,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农业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是合同形式是否合法、确认合同效力后主张承包费是否增加等。一、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能否提起仲裁,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农业承包合同约定出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那么就可以进行仲裁。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受理。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提起仲裁:(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农业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农业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如下:1.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
    2022-08-23
    282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怎么办,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处理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主体不合格,违法招标,违法分包等。一、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怎么办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处理: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1.合同主体不合格。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
    2022-07-09
    224人看过
  • 解决农村无房住宿问题的方法有哪些?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也就是说,在那些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五保户没房子住不保怎么办?农村地区的五保户,孤儿和城市的三保户都是极度贫困的支持者,从字面上可以看出困难的程度。根据社会救助政策,政府为农村家庭的生活,医疗,住房和丧葬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有五项保障。仅就住房而言,安全住房是获得五项保障的农村家庭的最基本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农村五保户的安全住房分为两个阶段。在有针对性的扶贫之前,民政部门负责为五保户装修或建造破旧的房屋。开始有针对性的扶贫工作后,城市建设部门负责。至少要保证农村五保户每人不少于2
    2023-07-03
    460人看过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承包方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享有流转、互换、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承包地被征收征用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一、土地租赁和流转的区别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二、发包方能否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当承包人承
    2023-06-21
    368人看过
  • 法律角度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问题
    一、法律角度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问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如果想要继续承包土地,可以按照规定延期。如果到期并不想继续承包,不办理延期即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解决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如下: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
    2023-08-11
    99人看过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有哪些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同医疗制度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药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外,其余农村居民均应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合作医疗属于互助共济性质,所以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避免保大不保小、保弱不保强,中小学生必须与其家庭成员一并参加合作医疗。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是多少?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农民个人每年缴费10元、省财政补助25元,市财政补助15元,合计50元。四、医药费报销有哪些具体规定(报销范围)?市政府〔2003〕214
    2023-05-31
    9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继承问题有哪些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目前的这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继承问题,具体是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
    • 农村承包土地各项合同哪些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农村的土地承包合同部分有效是指在合同中有一部分是有效地,符合法律依据,可以实施,但也有一部分是无效的,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没到期村里涨偿还有问题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第一,如果此土地承包合同系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则不存在承包费问题,也就是说,承包人不必交纳承包费。第二,如果此土地承包合同系农村土地的除家庭承包之外的其它承包形式,则承包费多少及支付方式等要依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且已履行了,发包人就要严格按合同履行。合同中对承包费如何约定的,就按约定执行。约定了涨承包费标准的,则也应按约定执行,否则发包方不得单方要求增加承包费,承包人完全有权拒绝
    • 农村承包费管理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向使用人按期征收承包费,只要在双方公平约定的范围之内是合理的。
    • 农村承包合同中的“承包纠纷”有哪些种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0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类型和表现形式。 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