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审理工伤案件若干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0:52:21 197 人看过

因特殊情形不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必须提供特殊情形存在的证据。有些工伤认定案件中,因没有有权机关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醉酒”、“自杀”等特殊情形的认定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往往以无相关认定意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特定情形为由,长时间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或者不认定为工伤。我们认为,因存在特殊情形而排除工伤认定,社会保险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必须以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形的证据为依据,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而职工受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条件,则应当认定为工伤,不能以没有有权机构的法律文书为由拖延认定或不予认定。

一、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条件:

1、工作时间: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2、工作场所: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工伤认定的程序有:申报、受理、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3、社会保险行政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作出决定。决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i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屋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送达。社会保险行政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解答
    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误交付的案件,能否将铁路承运人和有责任的第三者均作为案件当事人,将两种法律关系一并予以审理?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误交付的责任:货物、包裹、行李误交付(包括被第三人冒领造成的误交付),铁路运输企业查找超过运到期限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支付逾期违约金。不能交付的,或者交付时有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再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由此可见,铁路企业对逾期交付或不能交付承担违约责任,而有责任的第三者对货物权利人承担侵权责任。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原则上两种法律关系应分案进行审理,货物运输合同误交付应判决由铁路企业向货物权利人承担违约责任,铁路企业在承担责任后取得向有责任第三人的追偿权,可另案起诉。如货物权利人在起诉时仅将有责任的第三者作为案件当事人的,则法院以侵权之诉审理。如货物权利人同时将承运人
    2023-04-23
    166人看过
  • 重庆市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渝高法〔2004〕249号全市各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已于2004年12月3日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4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五年元月五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提高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工伤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一)认为其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完整或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二)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2023-04-26
    88人看过
  • 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
    一、经济犯罪案件管辖规定第八条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
    2023-03-01
    37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1987.10.19)
    1.1987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经)发〔1987〕29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自专利法实施以来,有关专利申请权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妥善解决专利申请权纠纷,保护专利申请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纠纷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地区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包括:1.关于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案件;2.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纠纷案件;3.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案件。三、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按我院1985年2月16日《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案件管辖问题的第2项规定办理,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4-26
    16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2006年8月近年来,新型毒品案件频发,呈上升趋势。为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这类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势头,统一司法标准,现作如下规定:一、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暂按以下比例与海洛因进行折算:1克海洛因=20克氯胺酮(化学名:2-(2-氯苯)2-甲氨基环巳酮,俗称:K粉);1克海洛因=20克美沙酮;1克海洛因=10克替甲基苯丙胺(MDMA)(化学名:N,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俗称:摇头丸,迷魂药);1克海洛因=10克替苯丙胺(MDA)(化学名:a-3,4亚甲基二氧苯丙胺,俗称:摇头丸,迷魂药);1克海洛因=1000克三唑仑(化学名:8-氯-6-(邻-氯苯基)-1-甲基-4H-s-三氮唑(4,3-)1,4苯丙二氮杂卓,俗称:蓝精灵,海乐神);1克海洛因=1500克安眠酮(又称甲喹酮);1克海洛因=10000克氯氮卓(化学名:7-氯-2-甲氨基-5-苯基-3H1,4
    2023-06-11
    6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发〔1993〕35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为改进经济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水平,抓好开庭审理,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实现审理案件规范化,现将《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院。附: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2会议讨论通过)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立案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3、原告到庭请求解决纠纷,被告在本地的,可以用书面、电话、请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捎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另一方当事人到庭。被告口头答辩的,记入笔录,可以当即审理;被告要求书
    2023-06-11
    24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离婚时公房使用权房如何处理?1996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作了较全面的回答,全文如下:一、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答: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二、问: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
    2023-04-27
    198人看过
  • 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对侵权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名誉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一、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2023-02-19
    242人看过
  • 关于审理校园伤害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未成年学生的校园伤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多,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校园伤害审判实践法律适用未成年学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因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而形成的伤害赔偿案件,从其性质上说,属于侵权赔偿案件。这类案件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加害人或受害人至少有一方是未成年学生;二是案件发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在发生了校园伤害赔偿案件之后,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位学生家长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在审判实践中经常碰到且争议较大的问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这个问题深入地进行探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学校与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关系依法审理好未成年学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伤害赔偿案件,应当首先明确这样两个问题:(一)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关
    2023-05-03
    40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9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7次会议通过)法释〔201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4日起施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为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涉及群体利益的;(二)涉及公共利益的;(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四)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二条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
    2023-06-09
    374人看过
  •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专家学者和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精神,决定对《规定》进行修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确认和保护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二是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推动民间借贷利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平稳健康发展。一、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定义及法律特征(一)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定义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借贷合同的真
    2023-03-12
    159人看过
  • 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
    中国已经步入社会法之年,社会法的核心在于社会给付,公民受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以社会安全和社会公平为要旨,关注民生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达到社会团结。政府对公民提供生存照顾的物质帮助扩大至公民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从事后法律救济发展至事前规范政府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以符合社会法治国家法的公平正义原则和法的安定性原则,满足民生所需。我国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在现行工伤保险法律框架下,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需注意以下若干问题。问题一:工伤认定的前提工伤认定四步曲,前提为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工伤认定,再次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为工伤待遇。如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遇到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意见认为,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本
    2023-06-09
    199人看过
  • 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若干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若干规定内容是什么?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先行申请确认。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申请确认的是确认申请人。申请确认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一)确认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国家赔偿请求人资格;(二)有具体的确认请求和损害事实、理由;(三)确认申请人申请确认应当在司法行为发生或者知道、应当知道司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四)属于受理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申请,不予受理:(一)依法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的;(二)
    2023-05-22
    429人看过
  • 审破产案件若干规定实施中的问题探讨
    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所进行的-次全面系统的解释,对于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破产财产的保护和追收力度,提高破产破产财产的清偿率,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由于《规定》中部分内容对《破产法》作了扩大解释。因此,在施行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急待研究和解决,为此,笔者欲就其中几个问题作些探词。一、关干私营企业的破产条件问题。《规定》第四条对破产的债权主体资格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该条对不具备
    2023-06-06
    23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第二条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
    •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若干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醉酒驾驶犯罪案件审判监督的若干问题若干意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1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幅度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针对审判实践中各种不同情形、不同情节的醉酒驾驶犯罪进行规范量刑,应围绕行机动车驾驶人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审查,综合考虑以下法定或酌定情节:(1)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违章驾车的经历,包括无证驾车、饮酒驾车、疲劳驾车,是否曾因饮酒驾驶被行政处罚,是否有外人善意提醒甚至是竭力劝阻,是否有代驾服务,机动车驾驶人的醉酒程度等,以
    • 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提起上诉的,第二审原则上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第二审法院在线审理规则参照适用本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审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6
      2015年8月2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期向公安部移送22起涉嫌犯罪案件。今年以来,证监会正式启动刑事移送程序的案件总数已达48起。张晓军介绍说,这22起案件包括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其中,3起涉嫌操纵市场的案件,特别是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为掩护实施信息操纵的案件,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