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召开了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颁发了《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今年颁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该《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好专题宣传活动
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动脉和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和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推进城市公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首要任务是通过学习《办法》,充分认识城市公共交通地位和作用,研究城市公交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关系,研究符合国情、省情的城市交通模式,提高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必要性的认识。
各市要组织公交企业搞好贯彻工作,5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根据建设部的部署,我省决定将6月1日确定为宣传日。各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可采取街头发放材料、新闻报道、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广大城市公交参与者的素质和水平,营造有利于城市公交健康持续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坚定不移地走公交优先之路
各市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加快编制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要力争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编制和报批工作,其他设区城市也要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在此基础上,各市要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良好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
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从改革财税、市场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入手,对城市公共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统筹研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行为和秩序。
各设区城市争取在2007年底,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城市主次干道上均应设公交专用道,公共汽车平均运营速度要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要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中强制性条文规定,使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站点覆盖率)以300米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米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城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三、大力推行特许经营,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
各市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领导,认真落实《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冀政[2004]33号)和省建设厅《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冀建城[2003]406号),按照“打破垄断、适度竞争、规范服务、便利于民”的原则,加大公交行业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实施城市公交特许经营制度。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的授予属于特许经营的范畴,应在政府监控下实行有限度的竞争。各市要认真研究《办法》关于建立信用档案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公交企业诚信体系。城市公交主管部门要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为公交企业的改革和经营搞好服务。
四、完善政策机制,为城市公交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其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各市要根据《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机制,制定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经济政策,保障公交设施建设和企业经营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当前,各市公交主管部门管理力量薄弱,直接影响到政策的执行和行业管理工作。因此,各市要在保障经费的同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行为,确保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各地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正确地学好、用好《办法》。结合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等项活动,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服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把《办法》落到实处,促进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请你们于6月30日前,将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建设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宣传标语口号
1、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2、认真贯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3、公交优先就是人民大众优先
4、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创建绿色交通城市
5、优化公交环境,实施畅通工程
6、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
7、维护城市公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8、加大公交设施资金投入,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
9、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
10、依法加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
11、优先发展公交,便利市民出行
12、坚定不移地走公交优先之路
13、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14、乘客至上、诚信为本、便捷舒适、安全准点
15、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和补偿机制
16、保护城市公交设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17、《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18、加强公交客运管理是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19、支持公交事业,促进经济发展
20、保护城市公交服务设施是广大市民的义务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条例》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
467人看过
-
四川省关于认真贯彻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突出抓好物业管理的通知
75人看过
-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的通知
469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河北省建筑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
251人看过
-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401人看过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489人看过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规划和建设等要求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规划和建设等要求。在现有各地管理和实践经验基础上,《规定》总结提出了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编制、修改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同时就制定配套建设客运服务设施标准、提高公共汽电车通行效率、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
-
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适用范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适用范围、发展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等。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要求,《规定》明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二是按照部门职责范围,《规定》将重点放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运营安全监管等方面。在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上,将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定位于在本级政府的领导
-
-
对推进《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政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鉴于《意见》中许多政策措施需要由中央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中央政法委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各级党委政法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分工实施办法,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进度安排。对《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探索实行资深优秀政法干警延迟退休、志愿服务制度”等具体措施,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