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工伤鉴定的流程要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4:36:52 86 人看过

一、掌握工伤鉴定的流程要点

工伤鉴定流程: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鉴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鉴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鉴定多久可以出结果

工伤鉴定一般两个月内可以得到结果。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三、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被鉴定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申请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护理信赖程度鉴定的,需提交被评定为1至4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的,需提供假肢安装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n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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