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供述如何认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4:13:34 205 人看过

一.什么是刑诉中的言辞依据

言词依据,又称人证,是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认证的要点和难点。言词依据通过人的陈说内容来反映案子真实状况,包含证人证言、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说、鉴定人的鉴定定论(一种较为特别的言词依据,是鉴定人对司法和执法人员提交的与案子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定论。)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和被告人供述是依据品种中最不稳定,也是潜伏着证明虚伪现实状况“危险性”最大的一类依据,正确认证关于确保案子的裁判质量密切相关。

二.被告人供述怎么认证

被告人供述无疑是言词依据中危险性最大的依据,但它的确是实践中使用最频繁的依据之一,对它怎么认证无疑是法官在认证中的焦点。

首要,要把握的是被告人的口供是不是属于不合法获得的,也就是说是不是侦办机关用刑讯逼供、诱供或其他的欺骗方法获得的依据。承当不合法依据的证明责任,应由侦办机关来承当。以往由公安机关口头或书面证明自己在取证中没有不合法取证行为,肯定是达不到证明规范的。要赶快树立实施审问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准则,才可能达到此证明规范。这有赖于刑事诉讼法的赶快修正。

要重视其翻供的理由和辩解人的辩解意见。一般来说,被告人翻供后会说出一些新的现实和依据,假如这些现实和依据经查证是虚伪的,也反证了其翻供的不真实性。但这只能作为法官增强心证的决心,因为被告人可能确实记不清案发其时自己的一些状况,也可能因为严重有记忆混淆的状况。所以,当被告人的翻供和其他依据不一致时,要留意从千丝万缕的材猜中抓住中心,归纳进行判断,还要留意被告人供述中部分的不合理不代表悉数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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