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的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5:55:36 69 人看过

一、土地划拨的形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二、土地划拨的特征

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

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适用土地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益项目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其他。

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

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划拨土地使用者只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即可。

3.土地划拨具有无期限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而由于土地出让产生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如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

4.土地划拨是具体行政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者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因此土地划拨不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一个涉及政府和划拨土地使用者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审核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3.批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4.划拨土地

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5.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划拨相关文章
  • 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涵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保安、路灯路标等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幼儿园、防疫站、影剧院等设施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是指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能源项目用地,铁路、港口码头、机场、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用地,水库、水坝、农灌工程、江河治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水利项目用地。三、土地使用证内容具体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
    2023-04-05
    468人看过
  • 划拨土地重建后,土地权是否仍划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划拨土地按原用途使用的,或者属于划拨土地的,改变用途的,需要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或者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但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下列建设用地:(一)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确需变更土地用途的建设用地,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城市规划区内变更土地用途,应当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经批准。
    2023-05-08
    227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政策
    土地划拨
    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的有关规定: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由此可见,划拨土地
    2023-04-26
    263人看过
  • 划拨土地重建后,土地权是否仍划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划拨土地按原用途使用的,或者属于划拨土地的,改变用途的,需要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或者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但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下列建设用地:(一)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确需变更土地用途的建设用地,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城市规划区内变更土地用途,应当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经批准。
    2023-05-02
    192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摊销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怎么摊销?有没有人清楚?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照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实际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二、划拨土地的范围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
    2023-04-03
    242人看过
  • 土地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土地划拨的特征
    一、土地划拨与出让有何不同土地划拨与出让不同于: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地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地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二、土地划拨的特征土地划拨的特征如下: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3.土地划拨具有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4.土地划拨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土地划
    2023-04-02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 更多>

    #土地划拨
    相关咨询
    • 土地划拨的形式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30
      土地划拨的形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几种形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我国土地分为8大类,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
    •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2
      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
    • 国有划拨土地转让有哪些形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15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