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遇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使用戒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09:42:18 179 人看过

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1.罪犯聚众骚乱、暴乱的;

2.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3.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4.劫夺罪犯的;

5.罪犯抢夺武器的。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

监狱给予罪犯表扬、奖励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狱可以给予罪犯表扬的情形包括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七条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法律上监狱探视有什么规定

《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探监包括6种: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监狱法》第四十六条,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一)罪犯聚众骚乱、暴乱的;

(二)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三)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四)劫夺罪犯的;

(五)罪犯抢夺武器的。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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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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