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具体怎么确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7:22:41 364 人看过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失的,具体损失应当进行鉴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协商赔偿事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包括: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5、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还应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受理程序

马上出警,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属车辆管理部门。

三、交通事故内保险理赔流程

1、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赔材料。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损车物的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规定,应该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对车物进行勘估。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更改。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在受理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损车物的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时,应该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 交 通 事 故 车 物 损 失 评 估 结 果 如 何 确 认 ?在交通事故处
    2023-09-30
    4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的具体期限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的期限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私了处理程序,法律如何规定交通事故私了处理程序为: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查看是否造成人身伤亡,
    2024-02-06
    133人看过
  • 车辆交通事故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
    一、车辆交通事故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车辆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损失,应该如何应对当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处境时,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拒绝赔偿的具体理由。如果保险公司提供的解释无法令人信服或存在明显违法违规现象,消费者有权向当地区域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在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仲裁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裁定,并要求双方严格遵守裁决结果。最后,作为被保险人,我们也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针对保险公司的法律诉讼。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2024-07-10
    151人看过
  •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8
    189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价格鉴定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2023-06-05
    2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损索赔的具体流程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对于贬值损失,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赔损范围,对其内涵、外延缺乏统一的规定,而在诉讼案件中,多是针对车辆在事故后除维修费用外,就车辆交易价值或适用性能上所遭受的贬损,即更多的体现为车辆交换价值的损失。因此尚无法就此项费用明确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其次,侵权赔偿案件中,适用侵权法的赔偿目的主要是用于填补、回复,而不在于履行利益的实现,因此事故后,车辆所受损失的范围也仅是对其的修理、维护费用的赔偿,上述贬值损失的目的也已超出侵权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
    2023-07-05
    3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金额过高怎么推翻
    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一、交通事故车辆的鉴定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可作为证据的一种来证明案件事实。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标准如下: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
    2023-03-26
    3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外的损失车辆如何赔付
    一、交通事故外的损失车辆如何赔付1.一般需要赔偿费用的有车辆维修费、车辆施救费、停车费、替代交通费、停运损失、车辆贬值损失等;2.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3.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汽车保险车损险理赔范围是什么汽车保险车损险理赔范围如下:1.外力损失:碰撞、倾覆、坠落;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外物损失: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3.自然灾害:龙卷风;雷击、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火灾、爆炸。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
    2023-08-12
    2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损失赔付具体有哪些
    一场交通事故可能会带来人员伤亡的问题,之后的金钱赔偿肯定是少不了的。但交通事故的赔偿也是有相应的限制跟条件,今天就来和大家谈谈交通事故造成伤亡所需要赔偿的项目:1、财物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这是侵权人必须要赔偿的。2、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身体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的,这给死者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3、其他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丧葬费等等。交通事故对方车损赔付项目有哪些一、交通事故对方车损赔付项目有哪些
    2023-07-24
    3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全对方车辆怎么定损
    一、交通事故保全对方车辆怎么定损关于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详细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六个要点:第一,车主需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报案申请;第二,在与理赔人员会面时,请务必出示您的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保险单证等相关证件;第三,理赔人员将根据现场情况对车辆进行初步的定损评估工作;第四,在确认无误后,请您签署并接收审核索赔所需的各项单证,同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第五,为了进一步明确车辆受损程度,我们需要前往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认,并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最后,双方再次签字确认,理赔人员会据此开具任务委托单,明确维修项目和维修时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2024-03-26
    1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的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强制保险不赔偿间接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争议。商业三责任保险通常规定不赔偿间接损失。因此,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不能向承保商业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主张,也不能向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主张。但是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可以向侵权人和其他责任人主张,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间接损失的赔偿主体应当是侵权人和其他责任人。非完整型所有权人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的确定(一)关于挂靠单位的机动车事故赔偿主体的确立。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从事营运的行业主出于行驶便利、经济结算快捷等原因,将私有机动车辆挂靠在某些单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引起赔偿主体上的争议。如果我们仅依照立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概然性地将挂靠单位也列为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显然与立法精神和物流行为理论以及客观实际相违背,因而要视具体情形而定。1、名义上挂靠而与被挂靠单位无运行利
    2023-08-09
    295人看过
  • 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附加损失如何界定
    一、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附加损失如何界定针对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其赔偿额度理应由相关的运输经营管理部门,选择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或者寻求物价鉴定部门开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以科学、客观地确定最终的损失赔偿金额。除此之外,对受损车辆进行正常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停运损失,亦应纳入赔偿范围之内。对于非运营性质的车辆,若因交通事故导致停运,在车辆修复期间,由于无法使用该车而引发的经济损失,同样应当依法主张自身权益,并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
    2024-04-06
    90人看过
  •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停运损失、替换交通工具交通费应赔偿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023-06-03
    4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办理介绍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2023-06-04
    7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怎样鉴定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损失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1
      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车损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1、交通事故车损的认定方式: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案件起诉后进行车损认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
    • 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如何确定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新车折损新车的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
    •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4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车辆贬值损失赔偿费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向无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车辆贬值损失费用。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保险是以修复为原则,即修复到原先的使用性能,而不是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