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要实现转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管辖权的转移一般有三种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
2、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3、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的案件,需经院长批准后报送。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由于2015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只能是从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上级人民法院,而取消了从上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下级人民法院的规定,这也是和民事诉讼管辖权转移的最大区别。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制度,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更和补充。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
管辖权移送的相关情况
308人看过
-
民诉管辖权转移的情况包括什么
446人看过
-
不同的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情况
4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管辖权转移
434人看过
-
合同诉讼的管辖有哪些情况
267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哪几种情形
130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有哪几种情况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一、移送管辖:法院已经受理——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二、指定管辖: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基层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决定。中级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或
-
行政诉讼案件撤诉分为哪两种情况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9一种是原告主动要求撤诉;另一种是原告经传唤,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参加法庭的审理,所以法院依法按照原告撤诉处理。撤诉裁定均是针对于原告的行为导致的,而被告在经过传唤没有参加法庭的审理,就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的判决。
-
民事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哪几种?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0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 (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由自己审理更为合适时,有权决定把案件调上来自己审理;二是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在第一种情况下,上级法院作出决定后管辖权即发生转移;在第二种情况下,必须经过上级法院同意后管辖权才
-
管辖权的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的地方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1管辖权的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的地方有前提、对象、发生原因和作用等。法院受理民事或者刑事案件,都涉及一个管辖问题。法院拿到案件材料,认为自己不具备管辖权的,可以移送到其它法院。而管辖权的转移是上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的。
-
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哪个?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7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法院,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