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企业债务追偿的知识拓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9:41:38 332 人看过

合伙企业债务追偿注意事项

(1)追偿主体适格。

也就是说这种追偿是合伙人内部的债务求偿,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中的债务人是未向合伙企业清偿企业债务或者少于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和如数清偿的合伙人不是追偿酌对象。

(2)追偿理由的充足和范围确定。

追偿的理由,是自己向合伙企业债务的债权人清偿连带债务时超过合伙企业内部确定的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追偿的范围也仅限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

(3)追偿前提的存在。

也就是在行使追偿权时,各个合伙人的债务份额已经确定。如果不能确定份额,已清偿的合伙人是否超额清偿就很难得到认定。

(4)追偿方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是自行催讨追偿,但也可以提起诉讼追偿。从实践中来看,大多数是在自行催讨无望的情况下,才选择诉讼追偿,但是直接选择诉讼追偿也是可以的。

一、合伙企业债务只由企业承担吗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基本知识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规定了三种合伙形式: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以及有限合伙。1、合伙企业的形式。(1)普通合伙是我们常见的的合伙形式,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这种合伙形式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并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对特殊的普通合伙而言,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
    2023-06-05
    26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承担债务后向谁追偿
    一、合伙企业承担债务后向谁追偿合伙企业承担债务后追偿对象如下:1.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分配比例承担;如果未约定债务分配比例,但约定了利益分配比例的,按利益分配比例分担;如果既没有约定债务分配比例,又没有约定利益分配比例的,则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2条采用这个规定。2.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3.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4.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实际上也做此规定。二、合伙债务判决书开庭多久下达合伙债务判决书开庭下达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去确定。合伙债务纠纷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
    2023-06-15
    395人看过
  • 关于债务的法律知识
    债权人要运用法律知识追讨个人债务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适当让步,通过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做出判决,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债务人欠债3万不还应该怎样合法要钱欠债3万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二、如何追讨货款1、通过协商的形式追回如果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欠款问题,将是成本最
    2023-03-06
    145人看过
  • 知识拓展—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
    2023-04-06
    461人看过
  • 企业国际化知识经营与法律权益空间拓展
    随着加入WTO和知识经济加快发展,我国企业正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与机遇。当今知识经济在信息技术群、空间技术群、生物技术群、海洋技术群、新能源技术群和材料技术群等方面飞速发展,技术创新速度加快,各类高新技术之间界限不断被打破,世界经济与市场的国界日益模糊。对此,各国纷纷加大了知识经济发展,突出高新科技创新与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运用国际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本国市场,运用非关税贸易壁垒,增加国外产品进口与国内高新技术出口难度。面对知识创新与保护、市场开放与竞争的双重压力,中外知名企业大力推进国际化知识经营,成功运用法律保障国际化经营权益,不断拓展市场空间。一、采用标准国际化―――铸就知识经营通行证,对接WTO法律体系加入WTO,企业国际经贸活动在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下进行,保证了公平、公正竞争。但是,WTO的有关技术壁垒协议并不否认各国技术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允许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如地理
    2023-06-05
    269人看过
  • 关于拘留问题的拓展
    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治安拘留,连同治安案件的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长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但公安机关会为行为人保密,不会在社会上随意扩散。一般不会影响行为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以后遵纪守法就是了。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案底对子女有影响吗行政拘留会在公安机关有记录,但不会有案底。所以不会对子女有影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而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二、当事人被行政处罚了有案底吗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当事人只是被处行政处罚而没有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是不会有案底的,只会有行政处罚的记录。凡是公安机关经手的案件,
    2023-03-06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公司处理企业债务的事情,想知道怎样追偿合伙企业债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7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
    • 知识拓展:关于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
    • 合伙企业应当怎么开展债务清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7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3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1、以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则债权人可要求三人中的一人、二人或全部承担其余欠款。 2、赔偿完欠款后,三人方可内部就债务承担进行分配,若未约定具体分担比例,则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担。 3、若有约定的,按其内部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责任。
    •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承担吗合伙人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