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价格如何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6:03:34 226 人看过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判断经济适用房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看有无证据证明财产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有证据证明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时,如有约定,或者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等,就认定为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否则,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任何一方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人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得房屋产权具有必然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婚前一方享有购房资格,但婚后夫妻如果不交纳购房款,就无法取得房屋,支付房款是取得房屋的对价,因此,该房屋的取得不论从财产的形成,还是取得的时间上,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经济适用房的交款时间始于2001年,第一批房屋的购房款到2005年上半年才交清,交款期间跨度大,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全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支付房款的一方损失很大,且这种认定亦缺乏法律依据,不能令人信服,还容易造成婚前支付房款的一方极大不满,引发矛盾。仅将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依据是该部分财产价值形成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的登记时间可能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种情形下,购房一方与政府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全部履行,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出卖以外的处分权,故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房屋产权登记仅仅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不能因为房屋产权的登记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

对经济适用房分割时,因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欠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一并处理,司法实践对该处理意见无分歧。

不对经济适用房进行分割时,对因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欠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此时不应处理因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欠的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理由:夫妻所欠的购房债务,其借款均支付给了房屋出售方(政府),已经转化为房屋价值,由于现在无法确定房屋的归属,也就不能确定由夫妻哪一方承担该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告诉实际借款人,若配偶不偿还借款时,借款人可以先行清偿,待清偿完毕,自己的损失可以在日后分割经济适用房时向原配偶主张。

经济适用房价格如何计算

双方可以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分割该房屋,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这样可以做到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如果不愿意以竞价方式分割,则可以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扣除营业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并考虑到日后交易的风险等因素,大致确定该经济适用房的目前价格。无论如何都不会按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分割时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何为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如何选购?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市民可到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办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购买步骤:第1步:办理申购登记。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带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第2步: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第3步: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1、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合法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的
    2023-05-08
    476人看过
  • 如何确保既“经济”又“适用”?经济适用房三问
    如何保证经济适用房在建设过程中不被“异化”,在申购过程中不出漏洞,从而确保既“经济”又“适用”?近一段时间,各地经济适用房工程进展明显,一些城市或加快推出已建成的房源,或为即将上市的经适房制定管理办法。与此同时,个别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在建设、申购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保证经济适用房在建设过程中不被“异化”,在申购过程中不出漏洞,从而确保既“经济”又“适用”?其对普通住宅市场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是“改善”还是“冲击”?建设:如何防止“走样”?近期,媒体曝光了经济适用房“异化”的问题,比较典型的是中部地区某城市,名义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小区,最后却冒出不少大户型房甚至连体别墅,其大小超过规定面积的一两倍。更让人担忧的是,由于规划不当,该工程还位于当地的水源保护区内。还有,南方某城市一经济适用住房楼盘自今年正式交付使用以来,陆续出现房间墙根渗水、材料“偷梁换柱”等质量问题,引起部分业主投诉。当地
    2023-08-12
    84人看过
  •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房价格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
    2023-06-01
    372人看过
  • 住房离婚时能否分割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就可以分割。具体如下:1、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双方支付全部购房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婚后支付购房款的,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视为一方个人财产,补缴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归买受人所有,即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经济适用住房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
    2023-07-11
    21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对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经济适用房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买受人所有。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适当的会参考
    2023-07-04
    212人看过
  • 适用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适用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适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
    2023-06-01
    408人看过
  • 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能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规定
    一、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能卖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实例: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
    2023-05-31
    492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中的经济适用房应如何处理?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婚后所得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在婚前所得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一方能得到多少补偿?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
    2023-07-02
    433人看过
  • 如何区分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
    1、区分政策对象。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含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收入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双困”家庭。如果片面地将拆迁安置房一律视作经济适用房,显然违背了经济适用房政策初衷。只有符合“双困”条件的拆迁安置户,才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2、区分土地取得方式。拆迁安置房取得土地的方式原则上采取“招拍挂”形式取得,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被拆迁置换出来的土地,应通过市场转让方式出让。而经济适用房土地取得方式,与、一样,是通过政府年度优先安排、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如果将划拨方式取得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变相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系改变了用地性质,逃缴了土地出让金。3、区分供应房定价机制。拆迁安置房供应价中包含着政策补偿因素,定价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定价,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而
    2023-02-04
    346人看过
  • 离婚办理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要什么手续
    如果该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一、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呢离婚房产应按如下规则分割:若房屋认定是如夫妻共同财产,则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时不分割。二、离婚房产如何去进行分割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
    2023-02-22
    498人看过
  •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如果深圳的朋友都知道,深圳的物价消费很高,就冲着深圳的消费也能侧面反映出深圳房价的情况,正如大家所料,深圳的房价也是一等一的高,很多在深圳生活了很多年的朋友都买不起深圳的房子,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有了经济适用房,那么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一、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1、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3、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4、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5、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的表格,再提交申
    2023-05-22
    292人看过
  • 买经济适用房如何贷款
    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主要看抵押房屋的产权,这样,即使出现坏帐等情况,银行也比较容易处理。因此,只要购买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贷款。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操作过程基本与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正式户口的自然人。申请条件: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种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当前采用较多的是以所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方式。其他三种方式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采用。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额度:一般而言,借款人申请借到的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不能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贷款期限:1-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购
    2023-04-22
    233人看过
  • 新经济适用房如何挑选
    据了解,今年北京新开盘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完成年初定下的新开工3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下半年,政府还把城南、城西如西南三环丰益桥附近的三环新城、岳各庄新村等8个共128万平方米原本计划在明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到今年下半年销售,成为继1999年之后,又一个经济适用房集中放量的年份。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解读重心偏向城南城西从项目的分布上看,今年的经济适用房彻底改变了以往北多南少的局面。城西城南连续开百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大盘,如瑞海新城、乐城以及翠谷玉景以及新近传出利好消息的三环新城等。那么,下半年城南城西经济适用住房还有哪些项目在什么时间段推出排号认购?据了解,除目前正在放号认购的乐城、世纪风景、垡头翠城、翠谷.玉景、西红门瑞海新城外,7月中旬,长安新城二期将正式放号;7月底,三环新城将正式放号,丰体岳各庄新村、大红门西路项目、丰体时代花园等也将陆续推出。买经济适用住房四项参考第一,挑位
    2023-06-05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配,经济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6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一、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价值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此时的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是按原价值分割,还是按现行市场价值分割。对经济适用房分割时,因购买经济适用房所欠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一并处理,司法实践对该处理意见无分歧。不
    • 经济适用房价格多少,经济适用房买卖价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7
      那个经济适用房和的重要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另外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价位大概能差多少。需要注意几点事项呢?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分割补偿问题,如何分割离婚中经济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9
      经济适用房的分割补偿问题: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
    • 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