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可提起民事诉讼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履行赔偿协议可以起诉吗
不履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起诉,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房屋权属不明可以胜诉吗
房屋权属不明能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新民诉法第209条
409人看过
-
法律需要哪些文件适用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
4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当有条件时适用调解
350人看过
-
行政合同适用行政诉讼,有哪些解释?
36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384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适用哪些条件
400人看过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
法律需要哪些文件适用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1999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判决文件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为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确立了应有的法律地位。2004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的座谈会纪要》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合理、适当,
-
反诉哪些适用法定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一、反诉的法定条件有: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5、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
-
行政诉讼法是否适用于行政复议案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6可以。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所作出的规定,行政诉讼之后是不能够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
-
哪些案件适用小额诉讼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4当事人向提起的下列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1)、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2)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抚育费、费纠纷; (3)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损害赔偿和其他纠纷; (4)供用水、电、气、热力; (5)银行卡纠纷; (6)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 (7
-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设立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2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均有审判监督权,均可以提起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