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案范围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精神以及《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如走私假币案;虚报注册资本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保险诈骗案;偷税案;抗税案;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等77种经济犯罪案件。
二、受理方式
1、对群众当面举报、投诉的,指派专人接待,并制作笔录,对电话举报、投诉的,指定专人听取陈述,做好记录,并填写《受理情况登记表》,查办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举报、投诉的当事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在3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由管辖权的机关,并及时通知举报、投诉的当事人。
三、办案程序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程序包括受案、初查、侦查取证、并案、分案、破案、销案和结案等方面。
四、举报人权力和义务
1、举报人必须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犯罪事实的具体细节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利用举报诬陷他人。
3、对提供重要线索,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并为国家、集体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举报人酌情予以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
五、办案期限
1、留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传唤和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从执行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3、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次日起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界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集团案件、流窜犯罪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由此可见,经侦部门受理案件的范围很广,包括走私、偷税漏税、非法集资等多个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经侦办案时间
-
经侦案件办案时间有限制吗
246人看过
-
经侦案件办案时间有限制吗
363人看过
-
经侦大队立案关押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347人看过
-
经侦大队立案关押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79人看过
-
经侦案件办案程序规定
485人看过
-
经侦立案什么时候抓人
112人看过
-
经侦办案时间有什么规定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8公安机关经济侦查大队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界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集团案件、流窜犯罪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
刑事侦查时间有什么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1、公安机关对于羁押犯罪嫌疑人之前的侦查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针对侦查需要来定。2、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是三十七天。3、犯罪嫌疑被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四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
经济案件退侦时限怎么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30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