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小产权房被无偿拆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31:37 79 人看过

小产权房被依法拆除后能否得到补偿,具体如下:

1。小产权房是否属于已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小产权房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属于依法拥有并经拆迁后可获得补偿的房屋。

但在安置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擅自扩大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购买房屋,因此买卖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承认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宅基地使用人,安置补偿金的利益只能由所有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2。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合法拥有的小产权房屋被拆迁后,可以获得下列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如因拆迁而在外租房的补助;

3,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停产;

4、其他补助和奖励。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首先要确定的是补偿对象,因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的特殊性,容易涉及非法交易。因此,在确定赔偿时,既要考虑法律规定,又要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确定赔偿的权利人。在补偿范围方面,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

1。撤销村、村民小组组织制度,不撤销组织制度,但不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用货币补偿的价值与产权房交换。其具体计算方法为(被拆迁房屋建安单价与新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底价+价格补贴相结合)×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如按村或村民制度执行组团不撤销,符合异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的宅基地上申请新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重置单价加新十价补贴)×被拆迁房屋面积建筑成本;新宅基地使用成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地点、面积等确定补偿对象用于产权交换、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在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未履行的,签订补偿协议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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