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地收回需要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13:38 411 人看过

政府征收代征地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标准由被征收地的人民政府进行确定。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设单位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代征地中的“代征”两个字是广义上的“代征”,不仅包含着“代征用”,而且还包含着“代拆迁”,指的是代征用、代拆迁等。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征地相关文章
  • 一般情况下道路代征地需补偿吗
    1、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是对原用地单位的一种补偿,并不是支付给土地所有者。2、代征地费用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参考基准地价评估,根据新的基准地价体系中的熟地价和毛地价水平,经过修正可得出征地费用,一种是根据代征地上的房屋现状按照征地拆迁政策进行评估。根据拆迁征地政策进行试算,参照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代征地费用可表达如下:(1)代征用城区范围内非住宅用地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区位价格;现状容积率调整系数;房屋现状用途调整系数;位置临路修正系数地上物补偿价格该公式主要参照非住宅拆迁补偿办法(2)代征用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格该公式参照住宅房屋补偿款公式确定。K值为容积率调整系数,基准地价.基准房价以及k值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上物的补偿,参考多数项目的拆迁水平确定。需要说明的是,以
    2023-03-26
    266人看过
  • 代征地政府应该补偿吗
    应该。政府征收代征地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标准由被征收地的人民政府进行确定。一、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去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
    2023-06-20
    71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费征收哪些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出让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一、土地征收能得到哪些补偿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
    2023-03-26
    22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什么内容?征地补偿款代理词需要写:原告具有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告具有合法的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告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方案合法有效并已实际履行、被告依法应支付原告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款。一、原告具有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身份证、经济技术开发区XX办事处XX村委会证明来看,三原告系在被告XX村委会金庄村民组出生,具有该村民组农业户口,且一直没有迁出。应具有被告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另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在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和分配及与土地承包相关的案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规定:在处理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分配及与土地承包相关的案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一般应以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依法取得包括自然取得(出生取得)和法定取得(因婚姻、收养、遗
    2023-06-02
    8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决定需要听证吗
    需要进行听证,听证程序在征地拆迁中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参与权的必要程序。不管是征地过程还是拆迁过程中,都会涉及听证程序。听证会的举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公开举行,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会之前的七日内将听证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必要时进行公告。如果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会的主持人和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进行回避。同时在举行听证会时,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进行质证和申辩。一、在拆迁过程中,什么情况下拆迁户可以提起听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
    2023-02-12
    128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无产权厂房征收需要支付征地补偿吗?
    集体建设用地无产权厂房征收需要支付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协议需要由政府机关根据所征地段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收入情况等等),结合被征地方的意见建议而制定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偿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所征地地段的双方必须都要一致,并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签订,避免造成征地纠纷。一、征地纠纷怎么处理?1、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后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针对国有土地的征地纠纷,首先征地机关在征求公众意见的时候,被征收人就应当针对有异议的部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征地机关作出征收决定发
    2023-06-28
    440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需要征收个税吗?
    一、经济补偿金需要征收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二、兼职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动者
    2023-06-17
    60人看过
  • 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是否需要折旧
    一、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是否需要折旧?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不会计算折旧的,一般是依据周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综合确定的,原则上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拆迁补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2、选定评估机构。3、报请政府批准。4、组织专家论证。5、征求公众意见。6、公布补偿方案。7、进行风险评
    2023-04-18
    463人看过
  • 代征地补偿多少钱
    一、代征地补偿多少钱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4、依照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5、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
    2023-06-16
    384人看过
  • 广东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
    一、广东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需要公示吗?需要公示,公示时间最少是30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
    2023-06-16
    55人看过
  • 收回土地征收需要等待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年。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如何防范土地征收纠纷一、提高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改变以往以耕地年产值来确定补偿标准的原则,在征地补偿中要充分考虑农民集体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二、限制征收土地的条件,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应通过政府主导和监督下与农民协商的方式处理,在协商难以解决时方可采取征收这种国家强制手段。三、对地方政府征地进行有效的监管,严格履行征收土地审批制度,对征收集体土地的理由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作为审批的重要条件。四、土地出让金应上缴国家财政,以减少地方搞土地财政的源头,由国家建立各地失地农民保障基金,征收集体土地所得到的土地土地出让金应全部用于失地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
    2023-07-02
    288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征收征地补偿吗
    村集体如果经法定的程序决议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是合法的,但不得侵占、挪用提留的征地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村委会有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吗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参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主要有两种:1、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协议;2、代替村民与征收方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方案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此,与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当是市、县级
    2023-03-28
    433人看过
  • 单位福利房收回需补偿吗,收回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福利房收回需补偿吗单位是产权人,职工是该房屋的租赁人,在职工和单位之间形成了一种不动产租赁关系,应当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单位要卖掉包括你租赁的房产,你有两种权利可以行使。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规定的你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单位在整体出卖,那么,你在不能购买全部财产时,则整体购买人的权利优于你的优先购买权。2、此时可以行使第二种权利,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仍然可以主张租赁权。3、根据情况和实际生活中的一般习惯,职工和单位之间不可能对房屋内的简易装修进行约定,因此,根据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规定,对租
    2023-06-26
    448人看过
  • 土地要收回吗,土地征收规定是什么
    现在没有具体的政策政策说要收回。一份涵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的意见方案已经出台。中国官方透露,上述试点工作在底完成。中央日前印发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三
    2023-04-30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征地
    词条

    代征地指的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具体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由建设单位给原用地者补偿,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比如马路边上有一个破房子。一个水塘。或者一个土堆等等。现在城市规划这个地方建立... 更多>

    #代征地
    相关咨询
    • 征地代征收回有没有补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2
      代征地收回同样也是需要补偿的,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由征收地的人民政府进行确定;在被征收时就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以及还有土地上面附着物和青苗的费用,这一般都是有规定的。
    • 该有地土地征收补偿需要赔偿茶叶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7
      1、对茶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按征收前的年平均产值进行计算的,而茶树的青苗补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
    • 土地征收如何补偿需要分配土地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5
      第一,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政府补贴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全部征收或者征收后无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人,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建设公益事
    •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补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6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由于国家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必然会给土地使用者造成损失,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符合合同法理。
    • 农民补缴园区征收的地是否需要收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由于征地人员征地时与划分类型有关,请直接咨询所在街道人力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