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放辽宁海禾种业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53:46 370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委员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部批准发放辽宁海禾种业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河南省安阳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科技贸易公司《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并同意变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和申请注册资本、辽宁东亚玉米种子公司《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称、重庆市种子公司《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方式。具体的单位名单和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部。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限定的种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有效区域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化改革,增强自身活力和发展后劲,为我国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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