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生效么假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52:26 304 人看过

假合同不生效。

假合同的表现形式:

1、以高额回扣作诱饵。

2、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在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

3、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

4、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

5、异地签订合同。

6、成交多为新客户。

7、利用各种关系蒙蔽对手。

一、伪造劳动合同可以报警吗

签假合同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的,受害人可以报警。所谓假合同,如果是指一方实施欺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如果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产,没有打算履行合同义务的,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当依法立案追诉。

二、虚假转让债权是否构成侵权

一般不违法。

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

(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三)真债权假合同。

(四)新贷还旧贷。

三、合同的签订必须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合同的签订必须注意的事项有: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4.约定违约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6.明确合同签订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几种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合同无效还用解除吗
    一、几种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二、合同无效还用解除吗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用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
    2023-05-03
    389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如下: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一、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如何区别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4.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二、同时
    2023-03-09
    183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全部无效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
    2023-06-13
    89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以及从属性是什么
    一、担保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担保合同分别为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表现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担保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合同自签定确认书时成立。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二、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是什么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
    2023-05-06
    370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形式合法有效
    一、什么样的合同形式合法有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也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合法资格。这些组织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代理人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
    2023-06-05
    371人看过
  • 防范合同风险有什么要点以及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二、防范合同风险有什么要点?防范合同风险的要点如下:1.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2.始终坚持利益原则;3.慎重选择合同商签人员;等等。二、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如下:1.合同主体不合格。2.合同订立或招投标过程违反建设工程的法定程序。3.合同条款不完备或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4.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或垫资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由于工程价格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承包人需承担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和工程量变化所带来的风险。5.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6.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7.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三、合同风险识别方法1.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中,合同审计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
    2023-04-30
    63人看过
  • 合同赔偿损失的表现形式
    赔偿损失是世界各国所一致认可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违约救济方法。它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行为及其他一些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行为,也适用于无效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本文所研究的赔偿损失,仅指因违约所负的赔偿损失。1.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2.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刑法中的赔偿损失,主要是指犯罪分子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
    2023-06-01
    98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的表现形式
    合同实际履行的表现形式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它包含以下内容:(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如保证合同。(2)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
    2023-04-19
    184人看过
  • 误解合同的表现形式分析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
    2023-07-02
    95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多种表现形式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当事人如果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或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133条规定,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即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和采用非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的情况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因此,答案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或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订 立 合 同 ,
    2023-09-21
    463人看过
  • 违法借贷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
    2023-06-01
    487人看过
  • 合作开发合同违约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作开发合同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表现情形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是指合作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表现形式有:1、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者投资不足;2、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不及时;3、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协作配合不及时、不紧密。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二)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第四百八十九条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作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第一,合作开发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
    2023-06-18
    355人看过
  • 阴阳合同通常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建筑施工出现的阴阳合同表现形式:1、阴阳合同的特点: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2、我国法律对阴阳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以备案中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这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统一了法律尺度。但《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合同订立过程,对合同履行过程
    2023-06-20
    292人看过
  • 各类担保合同的表现形式
    各类担保合同的条款如何,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债权担保的力度及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定金给付人)的责任负担。为避免担保实践中由于口头约定不明而导致的无谓的争议,除留置之外的各种担保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也是主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之间意思表示相一致的结果,而且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应当视为一种书面合同。而且,书面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经过反复要约、再要约的谈判过程而签订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文件,因为信函、传真、电报完全可以表达担保人愿意担任保证人、提供抵押、质押或定金担保的意思表示,即被担保债权人愿意接受担保的意思表示。而且,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现代通讯工具的改进,市场经济社会的高度信息
    2023-06-11
    23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无效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无效合同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8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提高或降低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二是违规提高投标保证金标准。 三是在技术指标上做文章。 四是缩短招标公告期。 五是随意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 无效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
    • 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成立就是有效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一般情况依法成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些合同的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此时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并没有生效,如附生效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有些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为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就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
    • 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8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 合同以格式形式生效有什么特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 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 3、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以将预定的格式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格式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