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什么叫工程合同价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8:31:47 278 人看过

工程合同价款指的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价格。工程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

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3、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备案流程是什么

1、网上申报。

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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