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了诉讼请求,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8:40:41 297 人看过

在实践中,公司成立后,当事人根据设立协议提出诉讼请求,部分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公司成立后,设立协议的使命已经完成,因此无法提起确认设立协议无效的确认诉讼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的变更诉讼。这样的司法裁决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实际意义。

公司成立后能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诉讼请求吗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成立后设立协议还有效吗
    公司成立时,设立协议可能已经全部履行,但也可能是部分履行。有些条款,特别是关于公司成立之后的法律事项,如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到事项的约定尚不可能履行。但由于这些事项作为公司组织自身的法律关系已经转换为《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或称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因而设立协议中未履行的条款也同样终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相同的法律事项,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有不同的规定,无疑设立协议应该让位于公司章程,自然失效。如果设立协议中有公司章程未涉及但又属于公司存续或解散之后可能会遇到的事项,相应的条款可继续有效,但效力只应限于签约的发起人。设立协议的终止也不意味着其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如同其他已经终止的合同一样,对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涉及签约当事人利益的法律问题,该协议仍是处理相关争议的基本依据。只是需要明确,这种争议应是公司设立期间而不是公司成立后的行为所发生的争议,争议所涉及的利益应是签约发起人的
    2023-06-05
    342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协议书
    分公司协议书范本甲方:_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XXXXXXXX分公司负责人)甲方投资设立_XXXXXXXXX分公司,并聘乙方为该分公司负责人,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订立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一、分公司设立目的在甲方指导下,积极拓展XXX地区的旅游业务,业务范围与甲方相同。业务开发情况由甲方另订考核指标,并按年、季度、月进行考核。二、分公司设立细则(一)旅行社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的名义从事《旅行社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二)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经营费用(经营场地房租水电费用、旅行社所有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电话费等)并由乙方投入。(三)分公司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样。(四)乙方应当持总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在所在地
    2023-06-09
    225人看过
  • 公司设立行为与公司设立无效
    公司设立始于公司发起人进行筹备活动,终于公司获得法律人格,是一个以获得法律人格为目的的连续行为过程。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过程有着一些不甚明晰的认识,有的并不准确。如有人认为公司从筹建到成立分为两个阶段,即设立阶段和成立阶段,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设立行为和公司成立行为,前者适用私法后者适用公法,并以此为基础区分了公司设立无效和公司成立无效。笔者认为该观点将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区分开来是正确的,但是对它们的区别解释是不妥当的,正如公司设立定义所揭示的那样,公司设立是为了使公司得以成立而依法律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从发起人订立章程到公司履行登记,获取执照这一个全过程都属于公司设立的范畴。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行为的终点或结果,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于公司发起人或代理人向其提交的旨在成立公司的申请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法人营业执照的一种状态.公司成立并不是一种行为
    2023-06-05
    310人看过
  • 公司设立协议
    公司名称
    公司设立协议即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设立协议的作用在于确定所设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协调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权利和义务。设立协议需约定的事项通常是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形式、组织机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终止等,发起人订立协议的目的除了约定设立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调各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外,也是为了对未来公司的性质、框架及内外法律关系作出总体的设计。
    2023-06-09
    497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无效之诉由谁提出
    一、公司设立严重违法情形一方面公司登记机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公司设立违法的,可以主动对公司设立的有效性直接予以确认。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登记机关,认为公司设立违法的,也可以责令原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确认,或者依法直接予以确认。另一方面,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认为该公司存在设立无效的违法行为,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确认其有效性。公司登记机关通过调查核实,认为股东和公司在公司设立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应撤销公司登记,宣告公司设立无效,同时收缴营业执照,取消其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公司登记机关在撤销公司登记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公司设立一般瑕疵的情形对公司设立存在一般瑕疵的问题,应由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责令公司改正,限期达到要求。对其中具备公司条件且补齐了登记所必须的有关文件、证件的,重新登记注册,其法人资格仍然有效。对其中
    2023-02-23
    156人看过
  • 公司设立出资协议有哪些
    公司设立签订出资协议要注意的问题有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避免非货币财产虚假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资协议最好采用书面的方式。一、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依据如下: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
    2023-04-07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设立分公司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了诉讼请求,有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0
      在实践中,公司成立后,当事人根据设立协议提出诉讼请求,部分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公司成立后,设立协议的使命已经完成,因此无法提起确认设立协议无效的确认诉讼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的变更诉讼。这样的司法裁决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实际意义。
    • 公司成立后能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诉讼请求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成立之后,以设立协议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有的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判令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设立协议在公司成立后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因而确认设立协议无效的确认之诉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的变更之诉是无从提起的,这样的司法裁决也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实际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 公司成立后,能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诉讼请求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成立之后,以设立协议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有的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判令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 设立协议在公司成立后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因而确认设立协议无效的确认之诉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的变更之诉是无从提起的,这样的司法裁决也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实际意义。
    • 公司成立后能以设立协议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成立之后,以设立协议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有的请求确认发起人协议无效或请求判令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这些都是对设立协议性质和作用的误解。 设立协议在公司成立后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因而确认设立协议无效的确认之诉或请求终止或解除设立协议的变更之诉是无从提起的,这样的司法裁决也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实际意义。
    • 公司成立后能否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诉讼请求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公司成立后不能以设立协议为据提出诉讼请求。立协议在公司成立后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因而关于设立协议的诉讼请求无从提起的,这样的司法裁决也不会产生确认或改变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