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拆迁案中被拆迁人起诉谁是被告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3 17:10:37 499 人看过

一、行政拆迁案中被拆迁人起诉谁是被告方

行政拆迁案中被告一般是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6.庭前调解;

7.开庭。

三、不服拆迁补偿的怎么办

不服拆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谁
    拆迁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组织。当然行政组织有多种形态,所以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也有多种:(1)独立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级人民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是独立被申请人。(2)共同被申请人。若干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但是,如果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被申请人,只有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3)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提出时已经被撤销,继续行使其权限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4)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该法定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5)批准机关为
    2023-06-26
    174人看过
  • 被强制拆迁怎么起诉拆迁方?
    一、被强制拆迁怎么起诉拆迁方?1、被强制拆迁若是想要起诉拆迁方,需要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二、强制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强制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土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
    2024-01-17
    115人看过
  • 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
    由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确非行政机关的授意导致的“偷拆”,行政机关可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以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工方进行追偿。只要原告能证明该地是某地方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有相应的征地公告或者征收决定公告,即使该地方政府不承认“偷拆”是其实施,一般法院也会认定“偷拆”的法律后果,也应该由该地方政府承担。误拆、偷拆和帮拆都是违法的:误拆,即征收方误将尚不该强制拆除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从主观心态上讲貌似属于过失,也就是一不留神拆错了。但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明白的是,所谓“误拆”,实际上就是强拆的变种,这里的“误”,实乃此地无银三百两。须知,征收方拆除房屋前是要依法进行确认程序的,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屋内的财产是否搬出等等,这么长的一个准备过程,怎么会轻易出现错拆、误拆的情况呢且在实践中,这种误拆多发生在对应拆除房屋的相邻房屋身上,即被机械“带倒”,这就更加令
    2023-04-27
    429人看过
  • 征收拆迁行政诉讼中怎么确定被告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2024-04-26
    257人看过
  • 被拆迁人起诉拆迁行为,应当这么做
    面对泛滥成灾的“以拆违代拆迁”行径,违建拆除行为违法情形下的应对方式,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究竟能提供哪些救济呢?被征收人应如何通过诉讼方式来坚决应对违建拆除行为违法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帮您解读!第一个环节:诉责令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通常是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对上述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情形可以作出撤销上述决定或确认违法、要求限期重作等判决。第二个环节: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在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作出后,强制拆除进行前,行政机关若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当事人有权就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拆违领域的行政强制执行存在《城乡规划
    2024-01-22
    315人看过
  •  拆迁政策中关于房屋拆迁被拆迁人的规定
    本文阐释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认定条件,包括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产权人和被拆迁房屋代管人。私有房屋所有权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公有房屋产权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规定。通常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被认定为被拆迁人:1.拥有私有房屋的所有权。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
    2023-10-08
    254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那么被拆迁人对其合法财产在拆迁过程中被征用,以及受到违法拆迁行为侵害时,如何寻求救济?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一次房屋拆迁行为的大致过程有:1、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将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进行公告;3、拆迁人就补偿安置问题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实施拆迁。在不同阶段被拆迁人利益受损的救济途径有所不同。总的来说有三种救济途径:提起行政诉讼,提交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而三者中发生最多的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应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呢?结合房屋拆迁行为的过程,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为有:(一)含有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拆迁公告对于拆迁公告的可诉性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
    2023-06-06
    439人看过
  • 征地拆迁谁是适格被告
    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
    2023-04-05
    202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的被告有谁
    拆迁安置诉讼的被告一般是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订立补偿协议,协议订立后,若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拆迁赔偿是民事纠纷还是法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具有相同的属性,属于民事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拆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是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只能采取一种行动予以执行。决定协议合法性或取消协议的不是行政程序。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本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流行的,这里指的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两个民事平等主体的区别普通的。将其理解为特定情况下的民事诉讼。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
    2023-04-01
    168人看过
  • 在拆迁案件中,哪些行政主体可以被强制拆迁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拆迁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只有经过法院的批准才能实施,所以拥有强拆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赔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二、农村违法建设房屋的强拆条件是什么。(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2)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如国家规定农民可以享受一户多房政策的房屋,可以保留。农民的家庭条件确实很差。只有这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需要拆除的房子,只要农民的房屋面积小,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才会保留下来。(四)农民在宅基地上修建的庭院、大棚等,只要
    2023-05-08
    207人看过
  • 被拆迁人如何查询拆迁公告?
    1、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可查询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社会公众也可在该平台查询征地“项目名称”、“批准文号”等信息,也可以分省份进行检索,查询本省市的征地信息。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厅官网。可以在里面查询到各省市的土地征收的批准情况,比如:拟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调查确认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听证材料等信息,还可以看本地区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3、当地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可查询征地信息,以及三旧改造、扶贫、集体土地登记、耕地保护等相关信息。4、如果政府没有公布文件,又要进行土地征收,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律师补充: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
    2023-05-06
    352人看过
  • 承租人遇拆迁以谁为被告
    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
    2023-02-21
    481人看过
  • 行政拆迁被取消
    强制执行
    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市场价格,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生产经营损失补偿、补贴和奖励。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除补偿外,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征收范围符合有关规划,确需征收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也要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首先要进行征收程序的风险评估扩大公众参与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旧城区改造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牟利。逾期必须取消强制拆迁。被征收人逾期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
    2023-05-31
    412人看过
  • 被拆迁人因不服行政裁决起诉拆迁主管部门,谁承担举证责任
    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主管部门,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来承担,行政机关有义务在诉讼中举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行为违法,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因此,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主管部门,应由拆迁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一、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这一规定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二、不给拆迁协议怎么办首先,签订补偿协议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补偿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自然双
    2023-06-26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5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
    • 行政强制拆迁是否需要告知被拆迁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8
      一、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采取强制拆迁行为的,强制拆迁人需要告知被拆迁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被拆迁人要求听证的,就需要进行听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 拆迁安置案件被告被告有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
    • 被告被告参与征地拆迁能共同行政起诉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征用宅基地应当补偿。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农民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应当按规定补偿给房主;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按规定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故征用补偿费应当归集体。如果该农民的宅基地被征用后,符合申报建设住房条件的,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 征收拆迁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关于上述情况确被告有两种情况: 一、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