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8:50:55 349 人看过

劳动者若在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非本人过错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以工伤保险基金对其进行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下班途中打架无证驾驶的算工伤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劳动法下班算工伤认定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不能是职工的主要责任造成的,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在上班的路上摔伤算工伤吗?需要什么证据

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工伤的认定必须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自己摔伤属于自己的原因。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证驾驶相关文章
  • 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加班原因成因
    视为工伤。但是单位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少,造成事故本身的主要责任还在两个相关当事人。当然现在的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上下班出事都算工伤,是保障工人的生命和合法权益,该有保险和肇事者承担的责任,公司一样不承担,这项条款只是起到一个双保险,并不转移原有责任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下班回家路上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任何事故伤亡都在工伤之内。员工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3、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
    2023-07-14
    256人看过
  • 如何应对员工在上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对方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的,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双方对事故发生均负有责任的,则双方应当根据交警队事故责任比例的划分,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的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向对方进行赔偿。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可自行协商解决,即老百姓说的私了。选择私了,双方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双方签字后,最好找个保安或物业人员作为证人,再凭双方记录和证人的证词到保险公司理赔。2、可请求社区邀请已参加勘察现场的公安干警到场,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3、如果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对方拒不履行协议时,则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023-07-04
    435人看过
  •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023-04-28
    248人看过
  • 员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获赔9.4万
    被撞病休40天她难道不该赔?前不久的一天,家住丰台方庄的张先生骑车回家时,被从后面行驶而来的一辆捷达轿车撞倒。张先生头部着地,顿时感到眩晕耳鸣,一时爬不起来。随后,张先生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头部外伤、头皮血肿、腰部软组织挫伤,腿部和胳膊也有擦伤。事后,张先生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肇事者孙小姐告上法庭。该案在审理中出现了一个焦点问题:原告张先生主张的高额误工费是否合理?由于此次交通事故,张先生病休了40天,他认为应该按照自己每月工资4500元的标准计算,要求被告孙小姐支付其误工费5283.25元。但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孙小姐及保险公司均表示异议。孙小姐提出,原告张先生提供的仅仅是工资收入证明,并非其误工期间被扣的工资损失证明。而且张先生的工资证明是4500元,超过1600元的纳税基准,却没有提供完税证明,所以对张先生的高工资表示出极大的怀疑,认为原告单位出具的证据疑为伪证。孙小姐因此
    2023-06-05
    347人看过
  • 单位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
    不是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241,你只能要求事故责任的次要责任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的30%.当然,你是主要责任,也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70%。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2023-02-12
    140人看过
  • 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是工伤吗
    属于工伤。根据相关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者是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也是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此负责。应当对负有工伤的劳动者赔偿相关的伤残费、医药费等,如果劳动者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补偿费。一、交通事故负全责能鉴定工伤吗?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责的,不能申请鉴定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具有以下情形的除外: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二、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认定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三、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2023-04-02
    149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认定书下来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签字可以申诉吗不可以。责任双方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有异议时提交复核申请,双方签字就表示没有异议,不服并且未签字才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
    2023-03-11
    205人看过
  • 没交强险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办
    一、没交强险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办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二、车辆只有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自己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
    2024-01-07
    358人看过
  • 上下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称工伤
    上下班遇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一、因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上班路上因病死亡不算工伤。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下班多长时间工伤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下班时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但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三、工伤认定有哪些标准呢工伤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
    2023-02-19
    420人看过
  • 因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修改内容可以看出,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并且缩小了不可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一、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不是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2023-03-10
    4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算工伤吗
    1、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一定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下列的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是非主要责任。但是如遇雪天路滑摔倒是不能认定工伤的。2、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一、关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伤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需要受害人的身份证和相关的证件,还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资料,如果当时现场有一些目击证人,也要把他们带到现场或者进行笔录,做好相关资料的采集盒收纳。2、如果在现场,当时有目击证人也要拿
    2023-02-16
    419人看过
  • 上下班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哪些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1、重复赔偿项目(不能双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在外省就医而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误工费(工伤里面称为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兼得项目(双赔)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专属项目(双赔)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抚慰金;陪护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工伤:伤残津贴,以及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上下班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哪些?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内容已经阅读完了,提醒大家,委托律师一定要慎重,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点,熟记:1、首先,你要先审核律师是否有资质。2、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写清楚,特别是律师费
    2023-12-03
    1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上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获得补偿日前,怀柔法院审结原告北京联合金剑营销公司与被告吴丹劳动争议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吴丹提出反诉。法院判决反诉被告北京联合金剑营销公司给付反诉原告吴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1万余元。被告吴丹于2004年5月16日开始到原告处工作。9月1日,被告在乘坐同事驾驶的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2005年3月7日,怀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被告所受伤为工伤。6月7日,吴丹申诉至怀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本案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经调解双方就工资问题达成了协议。2006年7月27日,怀
    2023-07-06
    293人看过
  •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
    2024-05-2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证驾驶
    相关咨询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上下班路上的事故发生后该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个人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 2、目前实务中对上下班途中的路线只是要求“合理路线”,没有要求是“必经路线”,因此只要你父亲经过的是合理的路线,可以认定为工伤。 3、对于工伤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法条参考: 3、关于上下班的路径标准问题 在界定上下班途中的路径标准时,应当考虑到我国的特定国情。中国人具有较强的家庭观念,买菜、接送小孩是其家庭生
    •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事故, 能否认定工伤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可以算工伤。这不是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必须是本人非主责。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无责任补偿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员工凡属意外疏忽,即使是违反企业的操作规程或行为,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
    • 上班期间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工伤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议申请工伤鉴定,2、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2023Q1&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弄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2-29
      员工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首先对其进行救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结果显示员工并非主要责任人的,受害人即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主张赔偿。根据我国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怎么判定上下班上班是否发生交通事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3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将成为其中的关键。《规定》第三条载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