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
具体地,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
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
(5)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6)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通讯处;
(7)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单;
(8)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9)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是否完备;
(10)有无《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至6项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诬告陷害罪是如何判刑
诬告陷害罪判刑情况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诬告陷害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诬告陷害诉讼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4、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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