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时代许多家庭因为“要不要生二孩”的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对此法院能否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呢?从法律层面上看,丈夫和妻子都有生育权,但生孩子的这种大事,夫妻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若妻子不愿意,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生不生孩子,是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丈夫,虽然有生育权,但他的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妻子的支持配合。若夫妻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才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生不生二孩,女方是有决定权的,丈夫因此起诉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
一、妻子得了精神病丈夫可以离婚吗
丈夫得了精神病妻子可以离婚。如果妻子在婚后发现丈夫有精神病,且丈夫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丈夫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用治疗的方法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二、男性的生育权如何规定?
在我国法律中对生育权作出了明确规定。男性和女性都有生育权,即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男性具有生育权是没有疑问的。
胎儿孕育在女方的体内,女方是否愿意继续孕育胎儿,必然涉及到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这两种权利是女方的基本民事权利,男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剥夺,否则就是对女方基本人权的漠视和侵犯,也有可能造成道德的泛滥,使男方的生育权凌驾于女方的基本权利之上。所以说,男性生育权的实现不但要有男方的意愿,也应当有女方自觉自愿的配合,而且这种配合从怀孕到孩子出生这段期间都应当是自觉自愿的。
女性进行堕胎是对自己身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我国法律对于人的民事权利认定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并且采取的是独立呼吸说。当胎儿存在于母体时,胎儿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具有权利能力,而被视为母体的一部分。民法上对胎儿的保护是通过对母体的保护来实现的,当外在因素如他人故意伤害导致流产,视为对母体的故意伤害,是对母体的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既然是母体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母体的孕妇自然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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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愿复婚生二胎要罚款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属于未婚生育,需要罚款也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违规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都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双方的家庭实际总收入计算。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