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益债权的定义和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9 18:47:45 10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共益债权的定义和性质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债务人来说是共益债务,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是共益债权。

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具体的共益债务是包括有: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方式有哪些

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什么区别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别如下:

1.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2.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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