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割公司资产协议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51:20 82 人看过

无效。公司在经过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股东才可以分割。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内容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有:1、在解散后的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4、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制作清算报告,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注销资产清偿顺序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如在清算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中止清算,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影响企业清算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

1、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2、公司宣布破产倒闭;

3、政府命令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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