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离婚起诉状,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2、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4、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在判决作出十五日、裁定作出十日内可以向一审法院上一级法院上诉。5、对于一审判决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原告在没有新事实、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
去人民法院离婚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是:
(一)起诉。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要经过三个流程:向人民法院申请;庭前调解;正式开庭审理。如果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的原因分居两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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