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申请协调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4:02 383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标准可以适用于协调。征地部门制定补偿方案后,应当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等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

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如实说明。有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请征地。二是土地征收与补偿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公共利益需要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对公共利益给予补偿。可见,土地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但现行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建设项目众多,“公益需求”的规模难以把握。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政府极易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将商业用地纳入征地范围,从而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征地补偿问题突出。

目前,一级土地市场由国家垄断,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土地征收是政府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因此所有权的转移是一种有偿的行政行为。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征地补偿标准作了规定,但补偿标准不科学合理,补偿方式单一,安置责任不明确,甚至失地农民完全失去了生存的依赖,导致农民对征地行为的不满,引发了很多纠纷,甚至政府以低价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而重新确立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局面,导致严重的过度征收和各种违法浪费行为,难以制度规制。(3)土地征收程序的缺失导致了土地征收权的滥用。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可以预先设定行政机关的权限,规定其决策依据和步骤,避免行政机关的任意和滥用职权,保证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我国对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容易导致行政权力的泛滥。而由于土地征收成本低,大量土地被征收后闲置,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农村土地的严重流失。(4)土地征收缺乏透明度,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在土地征用的整个过程中,土地所有者处于被动地位。比如,补偿方案的确定由政府审批实施,难以避免黑箱操作的发生,征收程序的公开性难以保证。人民法院在审理征地补偿行政案件时,往往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农民为了寻求救济,往往采取集体上访甚至更极端的解决方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一、怎么解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间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是否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分配方式中,应注意区分如下几种情况: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
    2023-03-23
    203人看过
  • 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5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区国土房管局代为划拨到区人力社保局;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023-04-03
    153人看过
  •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上调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法定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费,原则上是本区片范围内实施征地的规定价格。本次标准的制订在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广泛征询了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体现了被征地农民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同时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兼顾历史价格的延续性,统筹考虑社保安置、就业等多渠道措施,推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上调幅度控制在10%至50%范围内,调整后的辖区内最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征地过程中所要求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三项税费之和,突出低价区片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最低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提高到5万元/亩以上。据了解,我市一直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2023-04-27
    152人看过
  •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原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9倍调整为10倍。征用其他地类,仍按市政府扬府发[2002]84号文件规定的倍数执行。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耕地每亩为1600元,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25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耕地每亩为1400元,常年种植的菜地每亩1800元。(二)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以及市规划建设区内邗江部分为17000元,市规划建设区外邗江部分以及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宝应县为13000元。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7
    2023-02-17
    213人看过
  • 县级能否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一、县级能否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
    2023-05-18
    80人看过
  • 县级能否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一、县级能否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
    2023-05-17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费标准能否调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 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征地补偿能否申请仲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8
      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 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0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 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