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一律使用辖区内首次参保的养老保险号。
(二)征地时已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凭缴费收据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补贴到位。
(三)如被征地农民距法定退休年龄少于8年的,则必须继续缴费至退休且按年度享受补贴。其它年份的社保补贴则在征地时依据缴费凭证优先以现金方式补贴给个人。
(四)如被征地农民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8年(含8年),必须继续缴费且缴费年限不低于8年,在以后缴费时逐年享受社保补贴。
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53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参加社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通知如下:一、2010年1月1日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发〔2010〕5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参加社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1月1日前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4〕112号)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参保人员,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储存额或储存余额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按照以下方法衔接。
(一)被征地农民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
1.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被征地农民,达到《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以下简称: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本人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将其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其中:80%部分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部分并入统筹基金。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再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2.达到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85号)后延缴费。选择后延缴费的,应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一)款1项规定转移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储存额。待本人缴费年限满15年时,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选择后延缴费的,应将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退给本人,并按照规定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3.2010年10月31日以前已同时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自2010年11月1日起,应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一)款1项规定转移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转移后其养老待遇调整为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与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之和,同时,不再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4.2010年10月31日以前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但尚未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自2010年11月1日起,应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一)款1项规定转移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后按照新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重新审批本人基本养老金,今后不再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被征地农民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农保待遇的衔接
1.2010年10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或老农保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自2010年11月1日起,应将本人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其待遇调整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或老农保待遇之和,同时,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或老农保待遇。
2.2010年11月1日后被征地农民符合市政府津政发〔2004〕112号文件规定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办理申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时,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退给本人,今后不再享受城乡居民或老农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被征地农民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征地补贴计入城乡居民个人账户,不计城乡居民缴费年限,不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折算缴费年限。
三、本《通知》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行。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四日
-
农民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给养老保险
260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险金领取公式
382人看过
-
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被征地情况下的变化
310人看过
-
农民征地赔偿标准和居民赔偿标准一样吗?
283人看过
-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00人看过
-
如何办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432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农民征地怎样赔偿农民征地赔偿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
-
养老保险农民补交标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51新型养老保险农民缴费标准如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大概100元,最高大概2000元。要求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2在“意见”中明确,在个人缴费上,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大概
-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最高领取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5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2元;3、被征地50%—70%(含5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64元;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97元;5、被征地100%以上,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29元。
-
什么是农民养老保险中的失地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91.被征地农民中男未年满51周岁,女未年满46周岁人群可选择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50%、60%、70%、80%、90%、100%其中之一为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被征地农民中男年满51周岁,女年满46周岁人群,可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1-15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缴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按0.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险金领取公式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一般来说,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所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许多人会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保哪个划算?实际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在投保原则上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存在可比性。简单来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以农民失地为投保原则,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