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作时间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8:51:34 408 人看过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定标准工作时间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综合工作时间制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综合上面所说的,综合工作时间制是专门为有针对工作的人们所制定的,而且不同的工作所制定的时间就会不一样,所以,不同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特别注意工作的时间,综合工作时间与其它工作的时间不一样,一般都是属于连续性工作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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