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05:43:32
291 人看过
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权,是不可以约定的。原因如下:
1、一审的案件的管辖权,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2、房屋买卖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一般就是房屋的所在地;
3、虽然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地,但房屋属于不动产,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可以通过约定来变更。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权,是不可以约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这个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虽然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地,但房屋属于不动产,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可以通过约定来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判定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20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38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50人看过
-
约定管辖能否解决侵权纠纷?
271人看过
-
票据纠纷的管辖权能否约定?
345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能否约定管辖吗?
37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可否约定侵权纠纷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侵权纠纷不能适用协议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
-
房产的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8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就是这些。
-
房屋买卖的合同约定管辖权可否有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权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可以吗房屋买卖能否约定管辖法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1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纠纷首先如果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地点由此可见,房屋买卖是能够约定管辖的,但此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原则和专属管辖原则
-
辽宁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起诉的管辖地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2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包括诉讼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