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权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手续
1、村一级审议: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的村委会递交书面的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村委会会集中时间段对村里的申请材料审议。
2、乡镇国土资源单位初审:审议过后正常情况下会布告给村民,如果其他人没有意见,村委会就会上报给乡镇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做审核。按规矩,国土资源单位会调查村民意见,审查建房打算占用的土地。
3、填写申请表:如果乡镇一级的审核没有什么问题,国土资源单位会给你发一个住宅宅基地建设的申请表,交由你填写。
4、村委会认证:填写完的申请表需要交给村委会,村委会会对你的住宅占用宅基地和家庭情况做一个简单的认证,认证的有效性体现在加盖的村委会公章和审核责任人的签字上。有了这个认证才能做下一步的事情。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村委会会将认证过的申请递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会对建房用地的范围做好确认和规划。
6、县国土资源单位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会将确认好的规划材料递交给县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审核,如果审核没过会打回去。
7、县人民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单位的审核通过后会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审核,如果县人民政府通过审核,县一级的国土资源局会给你《建设用地批准书》。
8、放样:有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到实地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后你才能开始实际的盖房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农村宅基地面积新政策2020年实施细则
46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23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2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
17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建房新政策
12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地方实施
193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3宅基地自建房规定:关于地的要求:(1)农村村民因住宅建设申请使用的土地必须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乡)以及村庄建设规划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如果占用耕地要对所占用的耕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2)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的标准,比如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
-
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7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
-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07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自建宅基地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以镇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