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9:05:48 186 人看过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权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手续

1、村一级审议: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的村委会递交书面的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村委会会集中时间段对村里的申请材料审议。

2、乡镇国土资源单位初审:审议过后正常情况下会布告给村民,如果其他人没有意见,村委会就会上报给乡镇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做审核。按规矩,国土资源单位会调查村民意见,审查建房打算占用的土地。

3、填写申请表:如果乡镇一级的审核没有什么问题,国土资源单位会给你发一个住宅宅基地建设的申请表,交由你填写。

4、村委会认证:填写完的申请表需要交给村委会,村委会会对你的住宅占用宅基地和家庭情况做一个简单的认证,认证的有效性体现在加盖的村委会公章和审核责任人的签字上。有了这个认证才能做下一步的事情。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村委会会将认证过的申请递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会对建房用地的范围做好确认和规划。

6、县国土资源单位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会将确认好的规划材料递交给县一级的国土资源单位审核,如果审核没过会打回去。

7、县人民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单位的审核通过后会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审核,如果县人民政府通过审核,县一级的国土资源局会给你《建设用地批准书》。

8、放样:有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会到实地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后你才能开始实际的盖房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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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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