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是否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11:53 394 人看过

无限保密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保密协议的期限应根据情况确定:

1、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无限期;

2、一般保密信息应约定2年或3年的保密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公司保密协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保密协议形式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二)保密协议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保密协议是否可以仲裁无效
    对保密协议有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而会不会仲裁无效,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保密协议应如何签订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需注意以下事项:1、采取书面的形式。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保密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从规定和举证的角度还是建议劳动关系双方采纳书面形式,以便发生纠纷时更易解决。2、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跟其他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合理的确定保密义务
    2023-04-27
    2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符合什么条件的属于无效合同
    一、劳动合同符合什么条件的属于无效合同这些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无效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无效劳动合同要按照如下规则赔偿: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
    2023-11-07
    295人看过
  • 条件符合时,赡养协议的效力如何?
    附条件的赡养协议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发生。赡养人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签订赡养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不得约定有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例如,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免除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也不得以父母财产的数额来衡量履行义务的大小。协议中赡养人之间有类似协议的,协议或者有关条款无效。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2、被赡养人的财产只能由被赡养人自行处分,未经被赡养人同意,即使其子女也无权处分。协议中有类似处罚的,协议或者有关条款无效;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被赡养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赡养人应当共同签订赡养协议;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是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辩护,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
    2023-07-16
    115人看过
  • 技术合同附保密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技术合同附保密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技术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三、技术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
    2023-06-11
    323人看过
  • 保密协议中注明无补偿是否合法
    一、保密协议中注明无补偿是否合法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劳动者遵守保密协议后,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竞业限制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处理首先,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
    2023-06-17
    126人看过
  •  合同协议是否符合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最新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这种做法不利于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强烈建议双方在租赁合同订立时务必采用书面形式。另外,根据第七百零三条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那么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这种做法不利于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必须采用书面
    2023-08-22
    258人看过
  • 合同保密协议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保密协议条款有哪些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二、为什么要签订保密协议?之所以要签订保密,是因为保密协议可以起到下述作用:1.企业与雇员签订保密
    2023-07-15
    257人看过
  • 借款人不符合被保险人条件保险合同无效
    原告邢群英诉被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原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邢群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童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原告邢群英及其委托代理人聂小霞,被告委托代理人陆智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3年12月9日原告配偶因司机职务工作的需要,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和《个人借款抵押合同》,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6万的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其用途是购车。根据《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的约定,原告配偶须办理抵押物的全额财产保险。因此原告的配偶购买了一行指定的被告的《上海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单》并且趸交了保险费。此后,被告进行了核保,签发了保单,并开具了发票。2004年3月22日原告配偶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作为下岗工人,在配偶死亡后失去了经济来源,还带有8岁的孩子。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多次催讨还
    2022-04-05
    362人看过
  • 保密协议是否随合同到期终止
    一、保密协议是否随合同到期终止保密协议并不是随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的,保密协议应该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
    2023-06-17
    159人看过
  • 合同无效技术合同保密期限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技术合同保密期限的约定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023-03-08
    260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的生效条件不同
    竞业禁止协议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生效条件的,否则,竞业禁止协议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一种保护性手段,尽管法律允许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竞业协议为劳动者设定竞业禁止的义务,但这种义务的设定实质上剥脱了劳动者利用之前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能获得更好工作岗位和条件的权利,将使劳动者在人力资源的竞争上丧失相对竞争优势,使劳动者不得不待业或进入其处于竞争劣势的行业求职,最终导致劳动者报酬下降或失业。因此,用人单位设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必须按照约定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以保障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否则,该协议是无效的。而保密协议的生效并不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前提条件,保密协议一般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竞业禁止协议无效条件有哪些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
    2023-08-18
    397人看过
  • 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责任
    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财务资料、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销计划、货源情况、进货和销售渠道、协议内容、机密函电等。合同协议的保密条款包含哪些责任对提供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有严守机密责任,并同意:1、商业秘密信息仅用于企业信用评价之目的;2、只允许此次评价工作直接参与人员和专职保密员接触该商业秘密,并与这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3、未经提供方许可不得披露和转让其商业秘密;4、采取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合同协议保密条款中的另外情况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第三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按照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要求对企业工商注册基本信息和
    2023-12-21
    73人看过
  • 符合商业秘密的条件
    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商业秘密的司法救济法律在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进行司法救济时,一般是分别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有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1)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而非法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则依合同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2)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民事侵权行为,如果商业秘密被
    2023-02-19
    38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符合怎样的条件才有效
    一份具备完整效力的保险合同,应当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当事人需各自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合同条款是在合同签订时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愿的结果,不包含任何形式的欺骗和压迫现象;最后,那些条款的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有悖于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8-08
    40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保密协议无效,但是保密费是否有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8
      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许多高科技企业给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员工发放保密费,那么,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企业有支付保密费的义务吗我国法律并未强制企业向承担保密义务
    • 现在保密协议无效合同是怎么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关于保密协议无效合同,具体签订这类条款是有根据的,问题是用人单位作出这样的约定,应向被约定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如果合同里只有对你的限制,而无对你的补偿,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显失公平的,是无效的条款
    • 合同解除协议符合什么条件是有效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
      1、合同解除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解除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解除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2、在法律上合同解除和无效的区别。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法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因而,所订立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是无效合同,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应该根据其造成的法律后
    • 保密协议应符合哪些条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7
      (1)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2)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3)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4)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 存在保密协议没有损失的保密合同是否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0
      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