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加强交通行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经部研究,决定对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质监总站)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管理关系
部质监总站仍为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由部水运司归口管理,其业务工作分别由公路司、水运司领导,明确该总站为副局级,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参照部机关公务员管理,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部有关工程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等方面的行业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并监督执行。
(二)在部指导下,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管理。
(三)在部指导下,对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核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方向进行监督。
(四)在部指导下,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具体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重点工程的竣工质量鉴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行业工程质量检查。
(五)配合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管理,组织对质监机构和质监人员的资质考核、复查工作。
(六)受部委托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工程专用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受部委托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审查和发证,负责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的管理。
(八)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监人员、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的管理。
(九)组织或参与部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审核工作。
(十)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
(十一)承办部和水运司、公路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部质监总站内设办公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处,均为副处级。
四、人员编制
部质监总站事业编制25名,其中:站长1名(副局级)、副站长2名(正处级),办公室编制4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处编制12名、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处编制6名。办公室设主任1名,每处设处长、副处长各1名。
-
关于建设部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113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17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的通知
436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24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证书和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式样的通知
404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62人看过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2]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
-
-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二)询问被检查的单位、利害关系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三)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文件和资料;(四)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和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时,责令改正;(五)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撤出危险区域
-
经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可以从事交通建设工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试验检测条件。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上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合格,并按照规定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县(市、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本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
-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水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归口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大型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质监总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属监察性质,不代替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参与日常质量管理。其职责是:1、根据电力工业部授权制定有关质量管理规章;2、监督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3、监督、指导工程安全鉴定工作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组织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