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城改造归属于哪个行政单位管
旧城改造归一般是归政府规划部门管理,具体来说,它可能由城市政府(包括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如规划局)共同负责。这些部门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如政府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旧城改造的时候,具体的管理和负责单位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二、旧城改造会有哪些赔偿
旧城改造的赔偿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旧城改造的流程是什么
旧城改造的流程包括多个步骤,具体如下:
1.规划与调查:这是旧城改造的第一步,包括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调查,绘制旧城的地图,并收集人口分布、居住条件、基础设施、交通状况等基础数据。
2.设计与评估:在第二阶段,规划师和设计师会制定旧城改造的详细设计方案,包括拆除陈旧的建筑物、扩建道路、增加公共绿地等。设计完成后,方案将提交给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评估,所有的意见和建议都将被纳入最终的设计方案中。
3.预算与筹资:旧城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在第三阶段,规划师和城市管理部门将制定详细的预算,并确定筹资渠道,如申请政府拨款、吸引投资者、申请城市更新基金等。
4.施工与管理:一旦获得足够的资金,旧城改造项目就会进入施工阶段。这个阶段需要严格遵守设计方案和预算,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5.验收与交付:最后,所有的施工工作完成后,旧城改造项目将进行最终的验收和交付。这个阶段需要确保所有的改造工作都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旧城改造的效果能够满足居民的期望和需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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