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安置中有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10:32:59 252 人看过

1、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用地单位未批先征,在未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用地批准文书之前,直接与农村基层组织自行确定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等事项。农村集体组织擅自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补偿、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而是多由用地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直接负责实施。依法应当公告的征地事项没有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失地农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少数村级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收支帐目和对农户的补偿分配不公开,暗箱操作,常常引发农民的不满和上访。

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由于现行土地法规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具体,上下限差距很大,在实际执行中很多用地单位往往取下限标准,补偿费用与土地和劳力安置的实际状况不符,标准明显偏低。少数农村基层组织与用地单位相互串通,隐瞒真相,高标准补偿到村,低标准补偿到户。土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没有明确的分配方案,不公开征求集体组织成员的意见,特别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婚丧嫁娶等情况未认真加以考虑,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合理。

3、土地补偿资金管理不严,截留、挪用、克扣等现象较为突出。土地补偿资金应用于对失地农民的补偿,专款专用,但有的基层组织却扩大了支出范围,用来支付业务招待费、补发干部工资、修建办公房,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营利;少数地方白条支出,甚至无帐可查。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3个月内全额支付,但由于拨付环节过多,失地农民不能及时足额得到补偿费用,层层截留、挪用、克扣等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应归其所有者所有,但实际操作中,因未直接补偿到户,不少被基层单位挪用和克扣。

4、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或足够的补偿。现行土地法规对农民的安置补偿标准为该地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6倍,最高不超过30倍,但实际执行的标准偏低,往往难以使他们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农民安置形式过于简单,一般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予以安置,或者一次性补偿一定的费用,农民就业和养老未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村级组织既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又不及时足额兑现安置补助费用,使农民的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合同模板专业版

<p>签订合同双方:</p>

<p>征用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p>

<p>被征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p>

<p>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p>

<p>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p>

<p>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p>

<p>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p>

<p>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p>

<p>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p>

<p>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p>

<p>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p>

<p>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p>

<p>第三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p>

<p>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p>

<p>第四条安置办法</p>

<p>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p>

<p>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p>

<p>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p>

<p>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p>

<p>(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p>

<p>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p>

<p>第五条甲方的责任</p>

<p>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p>

<p>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p>

<p>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p>

<p>第六条乙方的责任</p>

<p>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p>

<p>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p>

<p>第七条工程临时用地</p>

<p>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p>

<p>第八条其它</p>

<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p>

<p>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p>

<p>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盖章)</p>

<p>地址:____</p>

<p>代表人:____(盖章)</p>

<p>联系人:____</p>

<p>电话:____</p>

<p>银行帐户:____</p>

<p>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盖章)</p>

<p>地址:____</p>

<p>代表人:____(盖章)</p>

<p>联系人:____</p>

<p>电话:____</p>

<p>银行帐户:____</p>

<p>__年__月__日订</p>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和安置问题方面而言,有什么问题
    就征地补偿和安置问题方面而言,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征地补偿原则。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主张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土地征收为促进公共利益,但若一味追求公共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敢问,公共利益中的“公共”是指谁,包括谁?何谓农民,中国传统观念就是在家种地的人,当农民无地可种,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何以为生?我国现有征地补偿和安置原则简言之两句话:间接补偿原则和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即按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不因征收土地后用途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收土地而降低。通过采取各种安置措施,使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征地前的生活水平。但是当前的评估办法并不合理。1.我们不能仅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而是也应当适当合理考虑被征收土地的未来可期待用途,如一些城郊土地,随着城市发展,很有可能变成商业性质用地;2.考量土地的平均产值时也要考虑到不同土地
    2023-04-27
    164人看过
  • 安置费用与土地征收
    1、土地征收的安置费用是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青苗补助费等。2、款项的发放都是遵循一次性发放到位的,但是各地的征收时间、评估时间等不一样,所以发放时间也不一样,是没有一个完全统一标准的,还需要以当地政府部门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诉1、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二十六条的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前置程序之一,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附件,一并予以公告,也是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但是,行政法规并未明文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是在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会对其合法性一并予以审查。实践中,国有土地上
    2023-07-02
    334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是社会问题吗
    一、征地拆迁安置是社会问题吗在征收土地及房屋征迁安置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补偿标准缺乏统一性,或者公众广泛反应的是补偿标准偏低,因此对相关补偿标准持有异议;行政行为规范程度不足,政府拆迁管理机构往往过于注重征地拆迁的效率而忽视了程序的公正性以及公开透明度;政策法规与当前的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脱节现象,拆迁标准与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价值无法紧密地衔接;部分被拆迁户的思想观念相对滞后,对于需要签订的征地拆迁安置协议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
    2024-07-25
    419人看过
  • 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常见问题有哪些
    土地征收是指将政府将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法律依据不同;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不同;执行程序不同;争议解决途径不同。4、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收决定、评估、补偿决定等主要程序。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遵守批准征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等主要程序。5、房屋征收和房屋征
    2023-06-15
    218人看过
  • 土地征用制度的问题
    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从根本大法的高度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确立。相应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细节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构建起了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一、土地征收的概念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二、土地征用的特征土地征用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包括:土地征用的主体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除此之外别无他人。土地征用具有强制性因为土地征用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对农村集体土地强制征用。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因为是对农民所用土地的强制征用,
    2023-02-18
    264人看过
  • 中国土地使用税申报有哪些相关问题
    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四种情况:1。在中国,城市土地的所有者基本上是国家。城市土地使用税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缴纳。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为准。4纳税人免费使用的,应当纳税。纳税人免费使用的,应当纳税。免税申报注意事项:关于网上申报:取决于您所在的地区,各地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并不完全一致。比如河北省,河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就是一个典范。自己学习,或者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的电脑中心,都不是很难。工业企业:(如钢铁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服务企业:(如酒店)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建筑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土地使用税征收
    2023-05-02
    479人看过
  • 有关征地补偿安置问题的更多信息
    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内容: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3、如果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安置费有哪些征地补偿安置费有对于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所给予的生产费用和生活补助费用。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3、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
    2023-07-15
    412人看过
  • 土地纠纷问题有哪些
    仲裁委员会
    一、土地纠纷问题有哪些(一)土地纠纷,也就是说所有权人因为土地的使用或者关于收益产生了一些纠纷的问题,而一般来说关于土地权属的纠纷或者承包纠纷,又或者土地被征收了,存在的一些补偿纠纷问题。(二)有一些是因为历史原因,权属不明确,没有办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书,有一些房子是荒地或者开发初期,没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后期经过开发,土地状况发生了变化,开发者获得了较大的利益,这时候村集体想要将土地收回,开发者又不愿意将成果交出,这时候就会产生纠纷。(三)遇到这种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先沟通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政府来处理,如果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四)农村土地经过确权之后,对于农村农民的土地权属问题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规范,所以有利于农村土地的发展,保护了农民的权益。二、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一)如果发生了土地纠纷,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村委会反映,通过村委会干部解决问题,也可以向乡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
    2023-06-15
    209人看过
  • 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问题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用地转化为建筑用地,这是我国从农业社会迈向工业社会的客观要求。但是,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存在着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规范,从而给双方造成的矛盾也越发突出。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现在全国耕地保有量只有18.3亿亩,人均耕地只1.4亩,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在目前的情况下,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已经有些困难了。但是,我国近年来不断的征收开发集体土地。过度的开发建设使我国为数不多的土地进一步减少,耕地不足问题更加严重,直接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和现代化进程。征地过多也造成失地农民无田可种。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在4000万到5000万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据调查,很多农民失去土地后主要有三种谋生办法:一是闲置在家。靠土地补
    2023-04-23
    422人看过
  • 遇到征地补偿安置问题怎么办?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一、工伤打官司胜诉律师费由谁出工伤打官司胜诉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2023-03-06
    24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并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实施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集体土地征收联席会议负责对土地征迁实
    2023-08-15
    438人看过
  • 土地征用相关问题总结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征用相关问题总结我国在实施征地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征地范围过宽导致征地权力滥用,《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虽有规定,但在操作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模糊。另外,征地补偿标准未能充分反映市场价值,且征地诉讼程序中缺少独立的征地裁决程序,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度改革得到解决。二、征地问题解决对策构想为了解决我国征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并增加土地供应途径。2.改变征地补偿原则,实行市场价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包括对未实现承包权等的补偿。3.完善征地裁决和诉讼程序,建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裁决机构,以确保征地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三、土地征用的概念与特点土地征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性取得私人土地的行为。世界许多国家设立了完善的征地制度,以公共利益为征地目的的同时,确保了对私人财产权的补偿。通过比较日本、加拿大和韩国等国的征地制度,我们看到
    2024-01-28
    366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征用问题
    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
    2023-03-12
    17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常见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当前,作为征收事由的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被滥用的倾向。个别政府以"旧城改造"为名进行商业开发,引发争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纯粹的商业利益被明确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但是,个别商业开发项目确实包含有公共利益的因素,其间接产生的公共利益为社会所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也为行政机关所鼓励。此类项目到底属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要从商业利益是否包含公益因素,公益在整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公益是否为社会所急需以及是否为公共政策所倡导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笔者认为,储备土地具体用途在储备时尚未确定,因此无论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来讲,尚不能轻易否认土地储备的公益属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例如在住改商房屋征收中,登记的是住房,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是在底层,用作经营,这种
    2023-04-30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2017征地安置问题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3
      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有所区别,因为其出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和法规的规范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此外,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需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可能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近年来,宜兴法院每年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大部分是拆迁安置房的买卖纠纷。拆迁安置房形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吕梁安置房征地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3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
    •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
    • 政府征用土地应该有哪些安置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