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借款用途构成诈骗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7:12:49 199 人看过

改变用途致不能还款,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一、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网恋没见面自愿给钱算诈骗吗

网恋自愿给钱不属于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利用借条借钱是诈骗罪吗,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利用借条借钱是诈骗罪吗利用借条借钱在一定程度上是构成诈骗罪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欺骗行为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
    2023-04-20
    228人看过
  • 借钱用途怎么算诈骗罪
    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不同。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如投资、工程建设等正当而且有丰厚利润的项目,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一、贷款入股违法吗用银行贷款进行炒股属于违规操作。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申请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投资领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或者用途声明。几乎所有的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都会明令贷款流入股市,也明文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自己的贷款,拿去炒股。那么,银行一旦发现,拒贷是一定的,如果贷款已批复,还能收回,严重的话,还会以骗取贷款罪将你起诉到法院。二、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投资公司融资方式有:1、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
    2023-04-01
    341人看过
  • 虚构贷款用途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
    一、虚构贷款用途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1、虚构贷款用途构成骗取贷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贷款诈骗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
    2023-08-11
    182人看过
  • 更改收款帐号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更改收款帐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
    2023-02-27
    490人看过
  • 合同上改变资金用途属于诈骗么
    合同上单纯地改变资金用途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因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改变合同资金用途不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因此不属于诈骗。一、抢建房得到赔偿款是属于诈骗吗?若行为人所建造的抢建房因拆迁得到赔偿款,一般是不属于诈骗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房屋装修合同到期未开工算是诈骗吗房屋装修合同到期未开工一般是属于违约行为,不算诈骗。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三、电信投资投资理财是不是网络诈骗?网络投资理财是不是电信诈骗应当综合诈骗罪的要件来判断。诈骗罪是指
    2023-04-06
    439人看过
  • 是否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人不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的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借款人擅自更改借款用途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借款合同。一、债权人应注意哪些方面来预防债务风险债权人应注意以下方面来预防债务风险:1、重视对债务人主体资格的审查;2、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是否有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全,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7、如果能够采取担保措施,债务人应尽可能提供担保,因为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包含什么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
    2023-04-06
    211人看过
  • 借款拖欠用虚假理由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他人陷入错误意识处分财产的,则成立诈骗罪。而在本案中,虽然行为人是用虚假理由来借钱,取得财产的,但是行为人也承诺了其债权债务关系,承认对他人的财产性利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一直拖着不还,并不成立诈骗罪,只是民事上单纯逃避债务的关系。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借钱不还一般并不算诈骗罪。诈骗罪是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诈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得到了财产的情形。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
    2023-06-30
    60人看过
  • 借条不写借钱用途算诈骗吗
    不算,借钱没打欠条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没有欠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借款人自己承认外,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一、没借条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有借条的,债权人催收无果也可以起诉,但要提交其他证据材料对借贷关系予以证明。例如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起诉要钱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3年会丧失胜诉权。二、催告函中断诉讼时效吗虽然律师催款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但还是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3年的诉讼时效,在发催告函之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就可以中断该时效,重新计算3年时间。因此,发催告函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其实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之一,因而可以中断时效,从而延
    2023-03-08
    495人看过
  • 借款可以构成诈骗罪如何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1]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判断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
    2023-03-04
    431人看过
  • 套用别人信息打借条构成诈骗罪吗?
    构成诈骗罪,写借条时应当提供双方的真实有效信息,利用他人的信息是属于诈骗行为的,借款人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写借条,应及时找借款人改正,如果不改正就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如果借款人不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写借条,具有欺骗性,如果不还款,数额较大,超过3000元就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2023-06-22
    394人看过
  • 借款人能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吗,会有什么后果?
    借款人不能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借款人想要改变借款用途可以事先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就不要擅自挪用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赔偿责任。急需用钱,可以想办法重新借贷。《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律师补充:如果借款人在收到贷款资金之后,使用时实际用途和合同规定的用途不符,在约定用途范围之外的话,那一旦被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发现了,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很可能会立马收回款项,要求借款人尽快将贷款给还清,并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范,将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借款人改
    2023-05-07
    399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几年?
    一、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
    2023-02-20
    53人看过
  • 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能否改变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贷款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订立的,其借款用途还与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不允许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一、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哪些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实践中常遇到的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如下几种:(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损失,所
    2023-03-08
    444人看过
  • 骗取捐款构成诈骗吗
    诈骗罪的认定以财产损失为必要,若被害人自我答责地处分其财物,以用于实现自己的目的,则应排除财产损失。财产损失的成立,意味着财产法益遭到了侵犯。一、未成年人可以随意处分父母财产吗?父母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只能由子女自己随意处分,因为其是财产的所有权人,而父母不是,所以父母不能随意处分属于子女的财产。父母在没有经过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且给子女造成财产损失的,父母应当对子女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如下: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对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构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
    2023-04-0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变更贷款用途致不能还款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9
      贷款改变用途致不能还款的,一般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因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该目的产生于犯罪之前,单纯还不上钱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 改变贷款用途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如果是骗取贷款的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5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的,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均设置在刑法的同一条中,两罪主观上均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但在客观行为上存在一定相似性。如果行为人骗取贷款以后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其行为就可能同时符合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最终选择
    • 改变贷款用途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有没有法律依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9
      随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这项罪名是公诉案件,要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决。骗取贷款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也包括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的管理秩序。
    • 2022年更改贷款用途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1、更改贷款用途的,不会构成骗取贷款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借钱还要约定用途吗,借款人能否改变借款的用途?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借钱还要约定用途吗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一)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