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资本抽逃的判定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1:10:48 171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认定公司抽逃注册资本可以从行为时间和行为方式两个方面来把握:

1、抽逃出资行为只发生在公司成立后,这与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行为在时间上有所不同;

2、抽逃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非法抽回自己的出资,减少公司资本总额,其手段可以有很多种。

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出于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或承诺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公司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责任公司

这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有限的责任,而承担的最高额度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抽逃注册资本审计的内容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但应充分关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抽逃行为,或者在专门签订业务约定书进行抽逃注册资本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注册资本是否抽逃实施适当的审计。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了解相关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询问管理当局遵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当相关法规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特别是分等级时,应考虑存在注册资本抽逃的可能性,实施适当的审计。笔者将审计的有关事项总结如下。审计过程中涉及主要内容:会计报表、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对账单(余额对账单)、实收资本记录及附件、大额银行款项收付的附件、实物交接手续、过户后产权证等。货币资金出资审计程序:取得会计报表—审查实收资
    2023-06-09
    463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的查处要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制公司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国家工商局《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根据这些规定并结合执法实践,在查处公司抽逃出资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一)熟悉易造成抽资的会计科目。查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必然要查阅公司帐目,因此,执法者应熟悉会计知识,且应懂得易被利用的一些会计科目及科目间的资本关系。容易造成公司抽资的主要科目是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利润分配等科目。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抽资的主要表现为股东以一定的形式向公司借款,以借的名义掩盖了抽资的目的;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抽资的主要表现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利用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企业间的资金流动,通过帐务处理掩盖抽资的违法行为。(二)查公司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抽逃出资的具体操作总是涉及到货币资金、或银行存款、或现金、或有
    2023-06-09
    317人看过
  • 企业注册资金被抽逃的实例分析
    认定企业注册资金抽逃的情形有:1、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让利润。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3、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4、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5、利用股东地位,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的等。企业注册资金是真实的吗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
    2023-07-06
    99人看过
  • 企业抽逃注册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吗?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回或变相转移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还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和抽逃注册资本罪,违反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抽逃资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的行为;2、投资者必须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财产;3、投资者偷偷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不为人所知。例如,他们没有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债权担保程度降低),无法知道。企业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有哪些?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
    2023-08-16
    483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及其法律问题
    介绍抽逃注册资本的含义、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后果。抽逃注册资本的含义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刑法》、《公司法》对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制订了罚则,但是对什么是抽逃注册资本没有明确的定义。实务中根据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注册资本进行管理的原则和实践,抽逃注册资本应该界定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已经投入公司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出资额抽出、隐匿、转移,造成公司净资产的实质性减少的行为。这里的出资额,笔者认为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和验资时产生的资
    2023-06-09
    406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诉讼时效
    抽逃注册资本的追诉时效是5年。刑法中没有抽逃注册资金罪的罪名,抽逃注册资金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该罪的追诉期应当从行为人完成抽逃出资的行为开始起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行为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不再追诉,这个期限就是追诉时效。对于抽逃注册资金罪,其追诉时效的确定主要依据于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8-22
    11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有那些手段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导致了企业资?严重外流的局面。据江苏省无锡市及江阴市工商局的联合调查,外资股东抽逃注册资本主要有这样几道手段:1.合资转独资。有些企业由於是外方控股,外方?将合资企业转?独资行?,将中方股份以还款形式汇至中方帐户,变相抽逃了注册资本。2.巧用借款。合资企业成立以後,外方以向合资企业打白条或其他借款的形式一次性或分期将其投资抽回。3.假借分公司亏损。合资企业成立以後,外方见企业无利可图,即提出成立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由外方操作经营。由於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亏损将由总公司来承担,外方就利用将分公司造成亏损的方式逐步抽回其投资。4.威胁恐吓强行抽回。一些外商利用某些中方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的漏洞,藉内部管理不善之机,提出要将其全部投资收回,否则就诉讼中方。中方少数管理人员不学法、不懂法,经不住威胁恐吓,最终让外方抽资得逞。5.出口不收汇。外商
    2023-06-06
    71人看过
  • 注册资本抽回投资方违法吗
    违法的,抽逃注册资本,是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一、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由于抽逃资本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性,抽逃资本行为多数情况下比较隐蔽。从现实情况看,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双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合伙作弊(或控股股东单方作弊:单方作弊),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金额大且为整数(或几笔金额合计为整数),长期挂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股东以购买设
    2023-02-27
    242人看过
  • 揭秘注册资金抽逃的出逃方式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1、控股股东抽资。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抽走部分或全部注册资本货币出资;2、关联交易抽资。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本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关系,公司将部分股东注册资本归股东个人所有;3、非货币抽资。注册资本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工厂、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现场使用权等,验资完成后,将部分或全部抽走;4、以分配利润的名义抽资。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短期内以分配5、利润名义提取出资;虚增非货币资产。提取货币出资,对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进行补偿,以达到提取出资的目的;6、股权回购。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7、抵押担保。通过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变相收回出资。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的
    2023-07-04
    62人看过
  • 股东怎么算抽逃注册资本
    一、股东怎么算抽逃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但是,这个理解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抽逃”。对此,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二、表现形式第一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转”。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表现形式就是公司在“资产”项下始终以“其它应收款”方式长期挂账,以达到资产账面上的平衡,而事实上股东并未与公司发生实际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因此对于这种财务挂账方式实质上是否属于抽逃对
    2023-06-02
    229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罪是否取消
    答案是否定的。所谓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一经成立,投资者不得抽回出资。企业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而投资者以其投资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因此企业成立后,原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形态必将发生变化,比如体现为固定资产、存货等,在实行会计制度以前甚至体现为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虚拟资产。因此,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一、什么样的行为才能构成抽逃资金呢?抽逃资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
    2023-02-28
    387人看过
  •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
    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的依据是:没有提出明确的申请却在暗中撤掉了原本的投资资金,是作为判断抽逃资金的依据。我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相关内容拓展关于股东借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抽逃资金”。比如,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100万元,但在企业成立不久,其中的60万元即被股东们借走,这种情况更容易被人界定为“抽逃资金”,因为这种行为使得企业原本100万元的可支配资金变成了40万元。但是,股东借款和抽逃资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
    2023-06-26
    68人看过
  • 企业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金定义分别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金定义分别是什么?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
    2023-06-01
    297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金罪判几年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一、构成本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3)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4)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就不能以本罪定罪量刑。二、抽逃注册资金罪的处罚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据:2006年《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九
    2023-06-12
    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怎样来判定企业注册资金抽逃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企业注册资金抽逃: (1)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时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 (3)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 (4)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分配利润。 (5)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6)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 (7)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
    • 注册资本不允许抽逃的,注册资本不得抽逃怎么处理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几年抽逃出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是将借来的资金用于注册,登记注册后,又将资金立刻还掉,资金抽掉后的公司就成了“皮包公司”,只剩下空的架子;有的是为追求上等级、上资级,借入资金,在验资后即予抽回,可谓“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都违反了“公司资本不变原则”,
    • 企业注册资金抽逃哪些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下列情形认定为抽逃资金:1、利用股东地位,强行从公司账户转账.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先分配利润.在弥补上一年亏损之前,违反公司法规定分配利润.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股东利用亲友或其他自己控制的经济关交易,转让利润。
    • 新公司法关于抽逃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如何认定抽逃注册资本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1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刑法》、《公司法》对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制订了罚则,但是对什么是抽逃注册资本没有明确的定义。实务中根据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注册资本进行管理的原则和实践,“抽逃注册资本”应该界定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公
    • 企业注册资金抽逃事项如何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抽逃出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