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动拆迁政策的公开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在房屋拆迁中,动迁方必须做到办事制度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安置房源公开和动迁纪律公开。这样,就可以防止因操作不规范、政策不透明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同时也可以提高居民对拆迁政策的认识,遏制拆迁工作中个别人漫天要价,坚持不合理要求的现象。
2、要加强对动迁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素质。由于动迁政策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动迁工作牵涉到被拆迁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动迁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动迁法规,掌握政策。对动迁人员要制定考核后持证上岗制度,做到依法拆迁。
3、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坚持两手都要抓。房屋拆迁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它带有一定的政府行为色彩。所以在拆迁中,一方面要督促动迁方充分考虑拆迁户利益,宣传拆迁政策要耐心,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多为拆迁户解决实际困难,使拆迁工作能够得到绝大部分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支持动迁方,对那些漫天要价、拒不搬迁的钉子户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4、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监督和司法监督职能作用。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保障拆迁工作公正、公平。对拆迁中的不规范行为及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和查处。司法部门在审理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件时,应及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快速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316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还是“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132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被告是谁
366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与拆迁拆迁赔偿纠纷的时效问题
315人看过
-
2021企业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350人看过
-
如何防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风险
279人看过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打官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4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8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
-
如何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
-
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1〕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征地拆迁安置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 被征收人在此处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会将拟征地告知当做征地公告,在征地项目未获审批的情况下
-
关于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安置合同纠纷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07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一般表现为无权签订、显失公平、违背意志自由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但被确认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按民法通则规定应互相返还,并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房屋被拆迁这一事实不可能逆转,所以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该根据民法及《拆迁条例》规定的情况区别处理。 如由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