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与玩忽职守罪主要区别在于:本罪的主体只能是海关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不仅包括海关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而后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对于偷越国边境人员放行这种状况的话,肯定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至于是否会构成犯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来做出不同的判断,并且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从主体上来看的话是特殊的主体,也就是边防的国家工作人员才有可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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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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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是怎么规定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5条的规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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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犯了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辩护?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6首先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辩护不难。 放行偷越国(边)填人员罪(刑法第415条),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关键在于是否是明知,和你亲戚协商好具体情况,一定要抓住他不是故意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具体方法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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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哪些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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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2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管、经手办理护照、签证或负责审查、核对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职务之便。 3、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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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区别具体有哪些,怎么定义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7关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区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本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其他非主观原因则不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